第二百九十七章:碰瓷大师一登哥(十更!!!!!)
“无敌!强!”西蒙斯已经无语了,他已经看了不知道多少姜浩然的个人过人技巧了,现在姜浩然又开发了这种骚爆了的传球,除了无敌之外没有其他词语可以形容了。
火箭队进攻。
休斯顿球迷都看向了哈登,这颇有点巨星对决的味道了,这个场子不找回来,那么士气就很难拉回来了。
哈登作为球队的基石,欧洲步和后撤步跳投一直是为人所胆寒的招数,姜浩然自然也是明白,防守他的时候下盘扎得很稳。
“他要突破了!”姜浩然看到了哈登不经意间的看框,再加上他的运球手左手上的肌肉变化,那是在发力进攻的意思,姜浩然有意无意地往左侧偏向,不让哈登观察到他的防守意图而改变自己的进攻意图。
果然,大胡子哈登在他习惯性的一次胯下变向之后左手持球,右肩膀靠着姜浩然往里突破。
而姜浩然就防在了他的进攻路线之上,哈登是绝对不可能靠他的身体挤过证明护框的姜浩然的,而且内线此时也觉察到了哈登的意图补防了过来,想要突然是完全不可能的。
“这位大哥还要硬突?”这回不靠天帝之眼,姜浩然单看哈登的眼神都能看出来他是不准备传球了。
这不是找冒吗?姜浩然心想只要他敢急停高抛出手,那免不了被帽的结局。
不过在哈登用上身的绝对力量护球到罚球线以内之后,突然将球抱住作势要三步上篮,姜浩然自然紧紧贴住,防止他最后一步跳起来。
就在这时候,让姜浩然都分析不出他想干什么的是,哈登双手直直地抱着球往前伸,这根本不是一个上篮动作了,但确实是往篮筐方向去的。
然后姜浩然下意识地想去掏球,手臂出现在了哈登的球上方想切掉球。
球是切掉了,但是哈登的两只手很浮夸地向上一举,触碰到了姜浩然的手臂,面露痛苦的样子,和球一起飞出了底线。
“滴!”姜浩然投篮防守犯规,罚球两次,裁判响哨。
“why?这是正常的身体接触,球已经切掉后再打到他手臂的。”姜浩然解释道,但是裁判不停,韦斯特从后面拦住姜浩然让他不要理论。
“这造犯规造的……”看着哈登在罚球线上热身着习惯的罚球动作,姜浩然不由得一阵无语,这一下就算天帝之眼也没辙啊,突破就是为了碰瓷,就是为了上罚球线,这样的球员姜浩然还是第一次在球场上遇见。本来他应该昨天就碰见一个相同风格的球员的,但是森林狼的造犯规鼻祖马丁因为受伤没打。
两罚全中,哈登像个没事人一样从姜浩然身边走过,而休斯顿的球迷显然是习惯了哈登的这招了,不过用在一个用技术秀你的对手身上,是不是有些不地道?所以球迷们也没多大的呼声了。
人家姜浩然一板一眼背后运球突破再接不看人传球什么的一顿操作才得分,你倒是好,双手一伸,像是鸭子升天一样往空中一跳,和防守球员那么一撞,一次犯规,两次罚球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来了。
姜浩然想起了哈登场均十几个的罚球,不由得知道这是怎么得来的了。
“注意犯规次数,要不要换防?”
“等一会。”姜浩然拒绝了伦纳德的话语,他也知道他是现在马刺进攻的组织者,但是姜浩然就是想防住哈登。
事实证明碰瓷大师就是碰瓷大师,姜浩然在两分钟后领到了自己的第二次犯规。
哈登这招用的简直了,在阵地进攻中哈登贴着姜浩然的身子想骗一个投篮犯规,已经做好准备的姜浩然故意后撤了一步,但就是这一步却给了哈登干拔的机会,利用这个空档投进。
超级巨星也不是没有道理啊,机会到来绝不含糊,碰瓷不成投篮也是稳稳的。
波波维奇也没有怪姜浩然防守不利,这让马刺任何人去防守都会是这个效果,唯一可能的就是裁判不吹或者他自己拉开空间的跳投不进,毕竟哈登就是靠这个吃饭的,就和库里的三分、杜兰特的中投、詹姆斯的空接、科比的后仰跳投一样不讲理。
第三次!第三次姜浩然防守哈登的时候才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碰瓷老祖,他这么长的胡子估计也是碰瓷用的,也就是这次,让姜浩然彻底觉得防他已经没有意义了……
因为,他第一次见到有人欧洲步之后还能找到犯规的!
那是吉诺比利传球失误,球被阿里扎抢断传给了哈登,哈登持球逼近,只有姜浩然一人和他平行着退回到了前场。
这时候哈登最擅长的欧洲步拿了出来,姜浩然的脚步有点乱,但是很正确地掐在了最后一点上篮的点上,准备给他一个钉板大帽。
左脚一大步,球左侧虚晃,带着防守球员重心往左,随后右侧一大步,球往右下方带,最后换为左手挑篮。
哈登的欧洲步确实是教科书一般标准,只是,有点坑姜浩然的是,他知道姜浩然速度比他快,第一步将姜浩然的重心偏过去之后速度瞬间变慢,而姜浩然却已经飞了起来。
第二步,第三步,哈登在第三步的时候根本就没想着瞄框,身体往飞在空中的姜浩然身上一撞,球往篮筐的方向乱扔了过去,也不管扔向了哪里,只要扔了就行。
最后裁判依旧判罚的是投篮犯规,姜浩然是彻底无语了,如果是普通犯规倒也罢了,毕竟自己被点起来了,没想到哈登会突然像瞬间停止一样慢下来呢,但是最后那一抛完全就是瞎搞,只是裁判就是认为这是传球……
碰瓷大师,我服!姜浩然主动选择让吉诺比利这个造进攻犯规高手和哈登这个造防守犯规高手对上,至于他,不是防不住,而是真觉得伤身份……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防不住哈登才选择仅有的犯规阻拦方法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