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永欣尖叫着,惊慌失措的挣扎着,眼看着就要让混混得手,一个声音高声喝道:
“干什么,警察来了!”
混混们抬头一看,见一个中年男人冲了过来,便大喝道:“识相的,滚远点!不然我们连你也一起收拾!”
“少说废话!”看着混混们不怀好意的目光,沈浩宇二话不说,上前挥拳就打。
谁知那七、八个混混竟是有点拳脚功夫的,沈浩宇在全力攻击的情况下,竟然只与他们打了个平手,沈浩宇有点急躁,加快了速度与力道。
沈浩宇本来想速战速决,随之却露出了更大的破绽,对方一个手拿匕首的小混混抓住时机,刺伤了沈浩宇的大腿。
沈浩宇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七八个人一起上前,将他按在地上,拳打脚踢起来。
而姚永欣则趁机逃了出去。她想去报警,可是看到自己身上给撕扯的凌凌乱乱的衣服,垂下了眼帘,悄悄的向自己家走去。
沈浩宇大腿受伤,又被七八个人围殴,无力反抗,无奈之下,只好双臂护住了头。最后,他被混混们打昏了过去。
为首的混混见沈浩宇双臂松开,软软的倒在地上,知道这人被他们打昏了,便踢了沈浩宇一脚,说道:“装什么装?输不起,装死就有用了吗?就你这样的人,老子不跟你玩。”说着带人就要走。
其中一个混混问:“老大,为什么不?”说着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为首的混混道:“恐怕你们不知道吧,这人是总司令的小儿子,才找回来的。我们把他打残,但好歹有条命,总司令不一定会派人替儿子报仇,就算报,也不敢那么张扬。但如果我们要是把他打死了,不但我们的小命保不住,恐怕整个组织都保不住。”
几个混混一听是总司令的儿子,都吓了一跳:他们这是惹大祸了。
但事情已经做了,后悔也来不及,还是赶紧找个地方窝起来,以后不出面,可能还有活下去的机会,但愿组织这次能多给点奖金,让自己能够保住小命。
几个人心惊胆战地往外走,还没走几步,就见胡同口骑来了一辆车,车上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穿着红色上衣,在路口昏黄的灯光里显得非常的漂亮。
若是平常,他们见了这样漂亮的女人,定要先口花花几句,但今天,几个人心情都很沉重。
他们对望一眼,齐齐喊了声:““弟兄们,上!”便一齐向女人扑来。
他们不知道这个女人到底看见了他们的长相没有,但今天这事一定要保密,不然就有杀身之祸。所以,他们必须杀人灭口。
谁知这红衣女人不闪不躲,待他们冲到眼前,她直接一人一拳,七八个人便躺到地上昏了过去。
这时,女人身边出现了一个长相精致的男孩。姑娘给了男孩一粒药丸说:“你喂给他,治内伤的!”
说着指了指沈浩宇,这次如果她不出手,这人外表看起来会如常人无异,但五脏六腑俱都内伤严重,只能苟延残喘了。
然后又指着那七八个混混,对男孩说:“你把这七、八个人处理了。我先回家。”
抬起手来,敬了一个军礼说:“是,妈妈!”
原来,穿红色上衣的女人是夏青青,小男孩则是冷俊。
昨天,夏青青见冷俊的衣服有些短,便准备今天给买他一些。
下午,钱明珠请假看孩子,夏青青便领着冷俊来买衣服。
夏青青见百货大楼里的童装比较多,而冷俊个子长的又比较快,就多买了几身,后来见女装很好看,又小手一挥,给钱明珠,冷梅,自己各买了两身。想到一家人都买了衣服,如果不给冷烨买,好像也说不过去,就又给冷烨买了两身。
一来二去,就到了傍晚时分。
他们骑车往回走,走到这个胡同,听到里面的声音,他们就进来了。
夏青青走后,冷俊摇身一变,变成一只浑身雪白的半大的漂亮狗狗,他冲着巷子口“汪汪汪”地叫了几声,不一会儿,有几只大狗陆陆续续地跑来。
它们在大白狗的指挥下,合力咬住其中一人的衣服,将其拖到巷子口。
这时,一辆自行车从这里经过,见此情景,吓得大叫一声,从车上摔了下去。
后来见那几只狗拖着人向远处去了,他才悄悄的爬起身,扶起自行车,骑上跑了。
后来,又陆续来了几只大狗,它们将人一个个地向巷子口拖……
当狗狗们拖第四个人时,巷子口来了两个警察。
他们是这一地段的巡逻的警察,刚才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男人慌里慌张的,他们以为这男人做了坏事,就拦下他进行盘问。
那男人把这里的情况一说,两个警察根本不信,认为他一定犯了什么错,为了掩盖,就胡编乱造,以混淆视听。
那男人无奈,只好领着两人到这里来看。
两人走近巷口,果然见几只大狗正在拖人,非常惊奇。
那个男人指着那几只狗说:“你们看,你们看,我没说谎吧,刚才我见的那几只大狗向前面走去了。”
一个警察说:“这几只狗有猫腻,不过我看它们没有恶意,咱们先到巷子里走看看。”
另一个警察点点头,对那个骑车的男人说:
“你作为报案人,需要录口供,暂时不能回去,你就先和我们一起到里面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