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市的冬天更加湿冷,也许是因为这里的河流太多的缘故。
陆锋和漫漫住进了一家酒店,酒店很豪华,以他们现在的情况,也根本不差钱。
窗台上有少量的积雪,细细密密一层,陆锋站在这里,能够看到远处的一片美景。
美景之中,有辰家。
“一切都没有变,不过辰家好像又大了一些。”漫漫踮起脚尖眺望,开着窗户,所以风顺着她的长发飘了起来。
少女已经成长,五官愈发的精致,偶尔学着陆锋那样呲牙咧嘴笑着,却也有了美感。
十年了。
一晃而过。
“陆锋,你看到那竹楼了吗,以前我可喜欢呆在那里,经常在那里发呆。”
“夏天不用空调,却很凉爽,渴了直接能喝泉水。”
“可惜,现在我不能去了。”
“傻瓜……等我杀了辰晚晴,你就可以再去那里呆着。”陆锋心里一酸。
他想起小时候,自己的一个玩具被别人抢走,都要大哭三天,更何况是一座竹楼。
“为什么要杀她?”辰漫漫瞪大眼睛,“当年她这么小,什么都不懂,其实也不怪她。”
“那就杀了你那什么叔叔婶婶。”
“陆锋,真不用……”漫漫眸子闪动,认真道,“只要杀了辰白鹭,其他人,就不用杀了。”
“一切做完以后,我们就回天北市,什么都不用管。”漫漫的双手死死抓着陆锋的衣角,像是在惊恐。
陆锋莞尔一笑,『摸』了『摸』她的脑袋:“好,我们以后不来了。”
军区怎样,特调局怎样,辰家怎样,这些都不在陆锋的考虑范围内。
此时的他,已经和漫漫两人来到了莫瑗瑗的演唱会。
“凛冬演唱会。”
他们的票,是最前排的票,可刚走入通道,一个工作人员就小跑了过来。
“您是陆先生吧,请走这边。”
陆锋不明所以,不过还是拉着漫漫的手跟了过去。
“这人是谁?我记得那工作人员只负责接大人物,这小子身上的衣服,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人物?”
“难道我们看走眼了?”
这一处通道,尽是一些富少和小姐们,莫瑗瑗的演唱会很少,大概一年也就几场,有时候甚至只有一两场,这位当红的女明星,偏偏出镜率不高,经常消失。
只是越是如此,对方却越火。
陆锋紧了紧他那老旧有些起皮的外套,嘴角『露』出无奈的微笑,看样子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还是喜欢用外表来看人。
陆锋被带到了一处包厢,这是正对着舞台的包厢,视野非常好,整个演唱会也就这么一间。
门开了。
在他面前出现了一道壮硕的身影。
哪怕陆锋有所猜测,也有所怀疑,可是当那身影出现的时候,他依然忍不住叹了口气。
“我就知道,莫瑗瑗在江南省开演唱会,你一定会来,我就让人去门口等着。”
邹成轩给了陆锋一个大力的拥抱,陆锋开心的也回抱了一下。
好友相见,喜不胜喜。
谁能想到,这个当年每天和自己『插』科打诨,逃课上网,翻墙吃大排档的家伙,竟然是首都的富少,而且还能在这个时候弄到这种包厢。
他可是在门口特殊通道内,看到了很多领导的子女。
“死胖子,真是好久不见,你又胖了。”
“什么叫又,你有见过这么英俊的胖子吗……诶,你什么时候交女朋友了,怎么没跟我说?太不够意思了。”
邹成轩看向了漫漫。
“什么女朋友,那是漫漫?”
“诶?!”邹成轩一脸不敢相信,“你确定?漫漫什么时候变成大美女了?”
“大美女你个头,她不是没怎么变吗,就是长高长胖了一些。”
邹成轩怀疑的看向漫漫,这只是长高长胖?
眼前的少女,除了黑了一些外,无论是气质还是外貌,都已经堪比一些校花了。
他觉得自己这个兄弟一定是呆久免疫了。
“你真的是漫漫?”邹成轩凑近细看。
漫漫翻了个白眼:“你屁股上有一颗红『色』的痣,大学四年一共挂了十五门课,第一次破处是在大三的时候,才用了三分钟……”
“停停停!!”邹成轩急忙叫道,“我信了,小丫头,你就不能不要说嘛。”
“不过,当年我以为你会砸在你哥手里,没想到现在长大了,越来越漂亮。”
陆锋自顾自的坐在沙发上,吃着零食,享受着暖气和热茶,有钱人的生活还真是好啊。
只不过让他奇怪的是,为何这包厢内会有这么多保镖,甚至有几个还是修士。
难道这死胖子的身家这么大,该不会超过百亿了吧。
陆锋无视了漫漫和胖子,而是眯着眼睛,看着舞台,他嘴角上扬,原本眉宇间有些哀愁,可到了现在,却是一扫而尽。
“诶,胖子,你不是富二代吗?你应该知道娱乐圈很复杂,莫瑗瑗是不是被人威胁过,或者也是很艰难走到这一步。”陆锋忽然问道。
胖子哈哈大笑:“我说你是那些娱乐新闻看多了吧,其他人可能会被潜规则,可莫瑗瑗一出来,就有李家在后面保驾护航,估计没人敢动她。”
“而且,你以为我们这些人都是披着羊皮的狼吗,我们也是有职业『操』守的,至少我不会潜规则女明星啊。”
“最后,再纠正一点,我不是富二代,我算是富三代。”
“我鄙视你!”
“你鄙视我也没有用,老子有钱,老子明天就冲到特调局买一瓶灵能『药』剂,听说已经有极品的灵能『药』剂研发出来,保证每一个普通人都能成为修士。”胖子自豪道。
正在这时,一个梳着油头的管家走了进来,端来了酒水,还有漫漫最爱的水饺。
“少爷,我就在门外。”
陆锋瞳孔一缩,这人真不简单啊,宗师境的管家……
虽说现在雇佣修士的价格便宜了点,但一般富豪也不可能雇一个宗师当自己家族子弟的贴身管家。
只是很快,陆锋就忘记了这件事情,因为现场的灯光黯淡了下来。
只有一束光芒,打在舞台的中央。
那里有一道倩影,只是让人第一眼注意到的,还是那一头紫『色』的头发。
永远灿烂,永远亮眼。
灯光下,少女扬起笑容,她一笑,整个场馆内,便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狼嚎。
“莫瑗瑗!”
“莫瑗瑗!”
胖子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这家伙也是死忠粉,要不是因为身份,恐怕早就砸钱成为了粉丝后援会的头粉。
陆锋默默的看着这一切,奇怪的是,他没有欢呼,也没有兴奋,而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
少女依然是少女,比电视上还要充满少女感,那一头紫『色』的长发,像是欧洲皇室贵族般优雅,却带着一点活泼。
她的声音很好,陆锋从小就爱听。
她怔怔的看着莫瑗瑗,『揉』了『揉』眼睛,当年的小女孩,已经长大成人,并且变得比他更优秀。
她站在最耀眼的地方,唱着家喻户晓的歌,展现她惊人的天赋。
十岁以前的陆锋,自卑、懦弱,缩在角落里,而且病怏怏的,没人愿意和他玩。
唯有这个小姑娘,撑起了他整个童年。
她明明比他要小一岁,但在孤儿院内,跟大姐大一样嚣张。
她经常将其他小朋友的脑袋,按在雪地里。
她还天天『逼』陆锋娶她。
就是这么彪悍的一个女孩,竟然长成了这样。
陆锋感叹,造物主还真是神奇。
陆锋双手有些发紧,只觉得喉咙干哑,其他人是看自己的偶像,可他,更多了一份感情。
年少时候的梦啊,就在眼前,那么真,却又那么飘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