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对于嬴政没有任何掩饰的大笑,叶煜觉得,那应当是高兴的笑声。
不过笑过之后,嬴政很快就收敛了神情,面无表情地问了叶煜两个问题。
“能让我大秦士兵更强更勇的是何物?”
叶煜觉得这说明他的投诚已经进入到了下一步,也意味着基本可以成功了,他压抑着忍不住上翘的嘴角说道:“是恶金。”
“恶金?”嬴政的语气中带着一些疑惑,“你说,要将士们拿着农具?”
这此时,青铜又称美金,被用来做武器,而铁被称之为恶金,通常用于制造农具表面,或者是用来做熨衣服的烙铁。
“当然不是。”叶煜回道,“以恶金铸武器、甲胄,将比美金更为坚固。”
嬴政狐疑地说道:“恶金锋利有余却脆、易损,并不适合投于战场。”
叶煜到没想到嬴政会对这种并不流行的材料这么了解,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的解释,“还请太子殿下见一物。”
“何物?”
“一把恶金制作的刀。”叶煜回道。
“哦?”嬴政来了兴趣,“那你可带来了?”
叶煜点了点头,而一旁机灵的内侍已经直接到帐门口去要叶煜来带的武器了。
不一会儿一位内侍就双手托举着一把铁刀走了进来,献给嬴政。
嬴政并没有拿起来,他只是用目光打量着叶煜口中能让士兵强盛的东西。
叶煜的刀上有几个豁口,不是很大,但也看的出来是了很久的。
“此刀我已用了许久,而铜剑我却换了三把。”叶煜对嬴政说道。
嬴政这才伸出手,用指尖敲了敲刀面,又抓起柄试了下手感。
“倒是比铜刀轻盈许多。”嬴政说道。
“不错,铜中加入适当的锡才能锻造出合适的青铜兵器,那么铁中为什么就不能加入其它东西呢?”老实说叶煜不是很记得钢的成分配比了,不过幸好由此历史老师上课延伸话题的时候提到过最简单的炼钢方法,而他也记得这个,他相信只有多试试总能找到的。
嬴政又看了看手中的铁刀,放回了内侍手里,没有多说什么,他只是看着叶煜有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那你所说的能让黔首吃饱穿暖的,又是何物?”
“木棉和土豆。”因为棉花原产地是印度等地,目前还没有流传进来,所以叶煜只能改成木棉。
“绵?”和现在没有“茶”这个字一样,现在也没有木字旁的“棉”。
叶煜没有在此多做解释,他说道:“滇越乘象国地处南方,其民曰傣族,其族人善用木棉织锦,也常用木棉做棉絮,棉絮可做棉衣御寒。”
“南方?蛮族?”嬴政似乎在思考些什么,“那你可有带木棉来?”
叶煜摇摇头道:“我尚未去过滇越乘象国。”
“那你是如何知晓木棉的?”
“我是从过往的商人那里听来的。”这是大概是叶煜唯一能用的一个借口了。
“那土豆又是何物?”
“土豆是一种作物长在底下的根茎部分,约拳头大小,实心,块状,可生长于沙土,易成活,可饱腹。”土豆是原产于南美洲的,据闻是十六世纪左右才穿入中国的,但是叶煜觉得,中国那么大什么气候没有,应该是有土豆。
之所以同样是还没有流传进来的,他却说了土豆没有说棉花,是因为他只看过棉花成熟开花的照片,不知道细节要找也难,而土豆他曾经一时兴起栽种过,所以还记得各个阶段的样子。
“何处有?”
叶煜轻叹一声说道:“不知,我也不过是听人说起罢了。”
嬴政皱起了眉,久久不语。
过了好一会让,嬴政终于开口了。
“你回去吧。”
叶煜一愣,不太明白嬴政的意思,他这算是成功了?
哪知道嬴政下一句就给他泼了冷水。
“你既然收了蒙家的恩情,那就好好地做蒙家的侍卫吧。”嬴政对他说道。
叶煜一时顾不得礼仪,惊愕地看着嬴政。
嬴政站起身来对他之前说的一番话做出了评论,“恶金或许可似美金一样锻造,但是恶金易锈,可致七日风,药石罔效,为一时之利,葬送我大秦士兵的性命,得不偿失也。”
“又有,你所言之木棉土豆皆为听道途说,未见实物,教吾如何信服?”
叶煜忙说道:“我听那商人描述过土豆的模样,只要按图索骥便可。”
嬴政不置可否,只是俯视着他,“你若知道如此利国利民的东西,何不上进父王,早日造福黔首,而来与我一太子说道?”
叶煜说不出话了,他总不能对嬴政说你爹开春就要死了吧?
嬴政一甩袖,转过身去不屑看他,“因你是知道父王不会理会你,才会用花言巧语来哄骗我,说到底不过是一贪图名利的小人罢了。”
叶煜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嬴政会这么说他,脸色顿时煞白。
“我知你有些身手,可此行猎者,又有几人不善骑射武艺?”嬴政留下这一句话之后就离开了。
叶煜只觉得恼怒,他深觉自己被侮辱了。
偏偏嬴政身边的内侍又讥笑着将他赶了出去。
“你还是老老实实做个侍卫吧!”那内侍这么对他说道。
出了帐子外面站了不少侍卫,叶煜只觉得此时脸上火辣辣的,他虽然知道被人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可他还是觉得这些人都在嘲笑他。
他套上鞋袜,不做一刻停留。
回到了蒙家的帐子,一个侍卫见了他顺口说道:“你回来啦。”
这只是普通的问候而已,但叶煜现在听着却觉得是这人在讽刺他。
他不发一言地走到了侍卫休息的帐子里,贯彻了蒙恬所说的“好好养伤”再不出去。
天色快暗的时候蒙恬等人回来了,叶煜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去找他请辞。
蒙恬有些诧异,不过他以为叶煜是成功入了太子门下,便没有过多阻拦。
叶煜甚至不敢告诉他事情,就这么灰溜溜地离开了。
他没有回去咸阳,也没脸回去,最终只是在附近一个小镇落脚。
他是崇拜嬴政的,可是但他听到嬴政那么说他的时候,他心中冒出来的不只又愤怒,还有恶意。
他想:既然嬴政你不留我,那我就去别的国家,辅佐别人一统天下。除了秦国之外最有可能一统天下的就是赵国,或者最后亡秦的楚也不错。
不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就被压下去了,叶煜甚至惊异自己会冒出这样的想法。
“我为什么会……”叶煜睁大了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他为什么会这么想?
他是从什么时候起这么自大了?
辅佐别人一统天下?可是嬴政没有他的辅佐照样能灭六国,而他又有什么本领,能够和秦始皇对抗呢?
武艺?嬴政说的没错,不说其他地方,就是猎场里,比他厉害且身份比他高的也是大有人在,他凭什么认为自己未来能够成为和王翦白起等人并肩的战国名将?
穿越者?是的,这的确是他的优势,可是他能做什么吗?他的穿越是一场没有任何准备的意外,他知道历史进程却不知道细节,他知道很多厉害的知识,但有些根本无法运用,而有些却连自己都是一知半解。
叶煜的脸色和之前一样惨白,因为他发现自己好像真的没什么本领,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的车轮。
穿越了不代表他就是小说的主角,不代表他能能像小说主角一样大开金手指俯瞰天下,可笑他曾经竟然还认为所有的一切都会如他想象中得那般顺利。
他曾听过一句话,越有本事的人越谦虚,越没本事的人越傲慢。
他以前以为自己是前者,可是现在想来,他分明是后者。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身为穿越者的优越感竟让他膨胀了起来。
他突然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嬴政说他是个贪图名利的小人,仔细想想,其实也没有说错。
抛弃魏国来投效秦国,不就是因为他知道秦国才是最后的胜利者吗?
不投奔他人,直冲着嬴政,不就是为了所谓的从龙之功吗?
叶煜犹如孤魂野鬼一般游荡在街上,连他那明艳的容貌都黯淡许多。
“诶呦!”一个穿着方士模样的人在拐角处撞上了他,叶煜这才回过神来。
“对不起,是我莽撞了。”那方士一边收拾着散落在地的器具,一边冲他道歉。
“没关系。”他随口回道,正打算离开,却被那方士拽住了衣袖。
“你的面……”
叶煜还以为他是要说容貌,下意识皱起眉,却见那方士双眼放光一般地看着他,“你是贵人啊。”
尽管经历了神奇的穿越,但叶煜还是不信这种东西的,他试图把袖子抽回来,但却怎么都拽不动。
他冷声说道:“放开!”
那方士才讪笑着放了手,“对不起,对不起,我难得见到面相像你这么好的人。”
“好?”叶煜可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的,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遇上了古代方士版的碰瓷。
“没错,”那方士煞有其事地点点头,“不过,真奇怪,我看出来你竟然以后是个武官?”他狐疑地打量了叶煜一圈。
叶煜仍旧不信,“我随身佩戴了刀剑,自然是会武的。”
“不是,”那方士摇摇头,“你的面相初看应当是一生顺遂安乐的嬖臣之相,结果仔细看竟然成了武将,当真奇怪。”
叶煜想到了历史上的那个龙阳君,愣住了。
那方士嘟嘟囔囔了什么又问,“敢问您高姓大名?”
叶煜犹豫了一下,还是回他,“叶姓,名煜。”
“叶煜……”那方士低着头思索着什么。
“叶者,草木之叶也。煜者,耀也。”
“耀极必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