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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司马府出来,站在艳阳高照的大街上,被热风一吹,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在上车前,突然警醒过来。

公子岐?

不会是这位心里还不甘心吧?

真的很难说,国君的宝座,对于任何公子来说,都有着无上的吸引力。如果是卫公有意让他领兵,但公子岐想要争夺呢?这恐怕牵扯到了储位之争,任何一个官员,陷入这样的政治漩涡之中,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想到这里,边子白也是冷汗连连,他很庆幸在没有做出任何举动的时候,想明白此间的关键。要不然,真要是陷入了储位之争之中,那是黄泥巴掉在裤裆上,想要洗脱都没有办法洗脱了。

差点落入政治陷阱的边子白慌得一『逼』,决定翘班回家定定神。

纵你才智逆天,遇到了储位之争,也要凉。因为这是最没有道理,最没有原则,任何手段都能用出来的争斗,越到最后越血腥。可以预见,如果公子岐的地位继续提高,能够独领一军的话,卫国将来必有储君之争。边子白甚至担心,自己会因为卫国储君情况的不明,把小命折在这个中原腹地的弹丸小国之内。

回到家里,眼前飞快的飘过一团艳红『色』。

边子白微微愣神,他知道面前的人是谁,可这应该是新衣服吧?还是拿着他的钱去做的新衣服,还不是自己的女人,甚至和自己毫无关系的女人。这种感觉说不出的别扭。跟在后面的白圭,看到边子白的那一刻,愣住了,心虚道:“主公,缦姐说要给芸娘做新衣服的,不是我。”

红『色』,是属于最贵的绸缎之一,没想到白圭倒是肯下血本。

不过他就算是肯下血本,也没用。他的月钱根本就付不起芸娘的布料钱,更不要说给她置办一身套的行头了。多半是路缦可怜芸娘这大好的年纪,却穿着一身素的让人感觉暮气沉沉的衣裳。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王诩的外貌本来就古怪,哪有人额头长三颗瘤子的?可他的相貌不仅仅是奇特而已,五官也不过关,简直就是天怒人怨的品种。

长相怪异的王诩对于打扮自然没有任何心思,他要是穿的花花绿绿的,连他自己都会怀疑自己是俳优,而不是什么正经的名士。花朵一般年纪的芸娘也只能跟着王诩的穿衣观念,选择素『色』的衣物。平白看着老气了很多。

尤其是,芸娘的姿『色』还是挺高的,至少一眼就能看出和王诩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吴起好『色』是出了名了天下知名,他能要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子做妻妾?

更何况在楚国的吴起,楚王对他任何无理的要求都会满足。更何况,楚女多妖娆,少不了会挑选姿『色』绝佳的女子送给吴起。加上当爹的吴起虽说有点浪子的痕迹,但长相还是过关的。没道理生的女儿长的像夜叉,不是?

边子白琢磨着不对味,却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能在白圭头上找茬:“不是说不让你和她走太近吗?你那个老师可不是一般人,真要是惹恼了他,恐怕他老人家一句话,这辈子你就再也不要指望见芸娘了。”

“可总不能一直都不见吧?”白圭有点气馁,陷入爱情甜蜜之中的男女,恨不得一天到晚都盯着对方看。白圭觉得自己已经很克制了。更何况芸娘就住在边子白的府里,有句话叫:近水楼台先得月。他这时候不加把力,恐怕这辈子都要打光棍了。

告诫的话边子白一再提过,就王诩的『性』格,就算是白圭和芸娘孩子都生出来,要分还是得分。除非芸娘不认王诩这个父亲。可按照芸娘的『性』格,她宁愿自己受委屈,也不会忤逆王诩的决定。就算她也清楚自己不是王诩的亲生女儿,而是吴起的女儿。也不会忤逆王诩的决定,哪怕这个决定会让她感受到痛苦。

可吴起对家人多冷漠的一个人,为了当官,杀妻杀子都做的出来。

芸娘在吴起的身边,恐怕是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的。也就王诩这老头,有耐心,平日里装出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感化一下芸娘这样的柔弱少女足够了。

边子白总觉得芸娘住在家里不算个事,万一王诩回家了,发现女儿,弟子,都‘叛变了’,这老头还不气地发疯?

原先边子白真不怕王诩发飙,他可不担心王诩恼羞成怒之下动手。当然动手也不怕,他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难道就打不过一个糟老头子?

可当他听说王诩是剑道大师的时候,就彻底惊醒了,告诉他这个消息的是子蒙,当过卫国大将军的子蒙年轻的时候,竟然不是王诩的敌手,还是几招就落败的菜鸡。这话让边子白进出一身冷汗的同时,暗暗幸庆不已,幸亏没有继续撩拨老头,这要是气地老头动手的话,他肯定很惨。

正当边子白在帝丘官场如鱼得水,名利双收的时候。

王诩已经带着他从魏国千挑万选找到的弟子进入了卫国境内。

站在船头,背着双手,王诩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观景而立。远远望去,一座雄城屹立在靠近濮水和大河的交汇之处。大河就是后世的黄河,在战国时期,黄河上游,甘肃等地大部分地区都是水草丰美的草原,进入黄土高原,浓密的原始森林覆盖其上,而到了中下游的韩、魏、卫、赵、齐、燕等国,都有很大的湖泊,或者是沼泽地。黄河从源头到出海口的生态都是一等一的好。

没有被抬高的河床,也没有特别湍急的浅滩激流,大河下游流域对齐卫赵魏等国的贸易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王诩雇的木船行驶在波涛粼粼的大河之上,沿途景『色』虽不如河西之地险峻,也没有韩、魏接壤地区的湍急,却在平和之中,孕育着万千生机。

“那座雄城就是卫国的戚邑,有机会为师带你去看看,这可是中原一等一的大城。”

王诩有种老年得子,恨不得将一身的慈爱都留给童子的掏心掏肺,连说话的语气之中,都透着溺爱的味道。

跟着王诩的童子,已经算是个半大小子了。年纪不大,却在稚嫩的脸庞上流『露』出魏武卒的彪悍气息,天见可怜的还要装出一副乖巧的模样,说不出的怪异。

可王诩浑然不在意,他总不能这辈子连个继承衣钵的弟子都没有吧?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他中意的弟子,已经是上天的眷顾。唯一让他不满的是,童子只对军事感兴趣,对王诩的其他才学没有丝毫的兴趣。这让王诩很受伤。他可不是以军事能力见长的啊!

纵横术这等天下一等一的绝学,竟然还有人弃之如敝屣,尤其让他无奈的是,这个人还是他新找的弟子。

童子茫然不知的眺望那座视线中轮廓庞大,却带着浓厚商业气息的城市,痴痴地问道:“就不知道会不会比定阳大?”

童子出身在河西之地,可以说从他懂事起,他的家乡就是两个大国之间争夺的对象。四战之地算不上,但也是烽火连年的征战。而他出生于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一个武士家族。老爹死在了征战之中,而他却不得不肩负起兴亡家族的重任。

王诩当然知道他的这个弟子的心思,而且心思很重,重的已经影响到了『性』格。嫉妒心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对王诩来说这不算是什么事。他培养的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将军,或者颠倒黑白的雄辩之才,有没有嫉妒心根本就不是他考虑的问题。

“痴儿,河西不过是偏避之地,哪里比得上中原腹地的富庶?就按安邑,也不过借了盐之利而已,发展起来的城邑。倒是少梁的规模还不错,但还是比不上中原的城市。不仅仅是规模,而是一个城市应该拥有的气度。甚至有些城市拥有王朝的底蕴,人在其中,仿佛能与天地沟通,让人心神向往。”王诩去过的地方多了去了,根本就看不起魏国的这些新兴城邑。

要说规模,楚国的都城规模宏大,堪称华夏之最。

齐国的临淄,聚集天下三份财富的气度,街头走动的国人都是锦衣怒马,好不得意。

就连郑国的阳翟,不说别的,聚集了六万大军的一座城市,加上家眷,还有商铺商队,规模也不是魏国这等建国不过二三十年的新贵能够比拟的。因为任何一座大城,都是耗费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才有如今的这份气度。

魏国……哼哼,底蕴还是差了一点。

连日舟船劳顿,让王诩在下船的时候也感受到精神上的不济。从码头上租了一辆牛车,王诩带着新找来的弟子进入了帝丘。

三百年的雄城,自然气度不凡。

可王诩看着城门的旌旗招展,却微微失神,要是朝歌没有在三百年前被攻陷,卫国的底气似乎会更足。朝歌的规模,是当时天下最大的城池,就连周天子兴建的洛邑,在规模上都不及朝歌宏大。毕竟是商王朝最后一百多年极力营造的超级城市,留给世人的恐怕不仅仅是震撼。而每一个对家乡眷恋的卫人,朝歌被付之一炬,永远是老卫人心头无法磨灭的痛。

进入城门之后,穿过坊市之后就是城内国人居住的区域。

扑面而来的是那种熟悉的乡音,还有在他记忆之中难以忘却的乡土味道。可以是食物烹饪的独特香味,也可以是草木争辉,在不同季节的花香……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

原本已经似睡似醒的童子,睁开了眼睛,精神奕奕的趴在了车厢边上,听着街头童子稚嫩的背诵声,心头却是无比的震撼。

他不开口,并不代表他心里没有比较。事实上,他从离开家乡那一刻起,就开始不停的比较。比较因为战争而陷入困顿的河西之地,也比较魏国的城市,韩国等地。可是当他进入帝丘之后,现是喧闹的坊市,如同穿梭一般的商队往来其中。

就已经给他难以磨灭的震动。

要是知道,濮水码头上,如同鱼群一样多的船舶停泊在岸边,不管白天和黑夜,都有力夫在码头忙碌卸货装货。可这些震撼只不过是穷人看待富人的不屑,多半是嫉妒。可现在,却将他震撼到无以复加。

难不成连卫国街头童子说唱的儿歌都要比魏国强百倍?

毕竟年纪轻,还不怎么藏得住事,童子仰起头问道:“老师,这是卫国的童谣吗?感觉很有意思。”

“只是一些市井儿童的游戏之言而已,算不得什么。”

王诩皱眉不已,他一个多月之前离开卫国,怎么就没有听到过这些韵味别致的儿歌,可为什么才一个多月之后,他熟悉的帝丘好像不见了?

童子似乎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复,默不作声起来。可是赶车的车夫不答应了,开口问道:“老丈可是卫人?”

“朝歌人氏。”王诩的老家在朝歌,而王氏的封地也在朝歌附近。虽然老家基本没怎么待过,可说自己是朝歌人氏一点『毛』病都没有。

赶车的车把式笑道:“原来是北来的。”语气颇为轻慢,没办法,自从朝歌被狄攻破,一把大火将宫廷付之一炬,连大卫都差点被灭国。朝歌已经不是卫懿公之前的朝歌了,不再是中原第一大城邑了。反而变成了一个破落户,属于贫困地区的代表,反正以后的朝歌比不上卫国的戚邑和帝丘。

“怪不得!”赶车的车把式傲娇一笑,有种帝都人民都是干部的超然和傲慢,忒惹人不快了。好在他就算嘴欠,还是解释起来:“此乃《千字文》,一月之前边子在帝丘做作,通篇千字,没有一个字重复,却字字珠玑,朗朗上口,童子学字皆用此文。要是清晨漫步帝丘城内,满城朗朗皆是读书声。”

边子?

王诩有种错觉,自己似乎真的落伍了。能够写出《千字文》的作者,才能肯定是一等一的厉害。可问题是他却没有听过。

害怕被人嘲笑,主要是在子弟面前丢人的王诩,决定不再问了,回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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