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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只要是参与抢劫的匪徒都应该叫强盗才对,事实上官方也的确就是这么干的——联合政府是没有剿抚并用这个说法的,它自己还有一堆贫民不愿意养活呢,所以对于各种民间势力,要么不管要么坚决剿灭,并不需要做出区分。

但是跑私活的商队在这上面就要分得很清楚,拿抢劫当职业的那才能叫强盗,活不下去了才抢劫的那叫流民。

遇到强盗的时候是可以讲价套交情的,因为强盗也知道把商队抢光了下次就没得抢了,毕竟谁找活干的时候都希望可以多干几年,至于敢去抢政府运输队的尸体早就凉了,还是抢走私的商队安全一点。而商队通常也不愿意和强盗硬碰硬,毕竟城市外的强盗就跟人体肠道里的大肠杆菌群一样,根本没办法消灭干净,勉强要动手的话,反而会造成菌群失调闹出病来,倒不如花一些代价和平共处。

但是遇到流民的时候,这种被人为套上温情面纱的关系就变得不现实了,因为流民是不会考虑今天以后的事情的,他们不操心以后会不会有东西可抢,也不会给被抢的商队留下活路。最重要的是,流民都是临时聚集在一起的,他们当中并没有一个权威的领导者,就算要陈说利害都找不到说服的对像。

于靖没花多少时间就做出了决定,一面让人用无线电通知城市里的人附近有流民出没,一面让自己的人加强戒备,继续赶路。他的队伍规模要比被抢的那支大得多,实力自然也更强,所以他并不怎么担心遇到流民,只是想避免麻烦。

一号城市距离三号城市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到一千公里,有穿梭机的话不到两小时,搭乘联合政府的火车大概要花三十多个小时,跟着商队走的话,通常要三个月到半年,因为他们沿途还要倒买倒卖,遇到强盗要躲,遇到天灾要避,要是赶上运气不好前面没有路了还要绕回来重走——当然光从这一点上来说,商队比王超要好一点,起码还知道有路可绕。

这些不是秘密,所以只要是个正常人都知道应该选择哪种出行方式,然而穿梭机只有权贵才能坐得到,别说吴畏,就算是“十三姨”都没有这个资格。搭火车倒是可以通融一下,但是吴畏身上背着一级通缉令,“十三姨”可没把握摆平铁路警察,所以跟着走私商队就是唯一的选择了。“十三姨”能做的,就是找个相对靠谱一点的队伍,比如于靖的这支商队。如果是前面那支,吴畏现在恐怕连身上的肉都被消化了。

也正是因为路上需要花费的时间太长,而且可能遇到的麻烦也不确定,所以商队的人才会特别讨厌麻烦,于靖肯用无线电提醒后面的人小心,已经是身为大走私商的责任心体现了。

这一天商队多走了一段路,找了个地形比较容易防守的地方宿营。吴畏不是商队里的人,跟着吃过晚饭就钻回分配给自己的帐篷里去睡觉。

天快亮的时候,和他同住一个帐篷的“疯子”带着一身雨水回来了,他被分派去巡夜了。

“疯子”在商队里的地位很高,大概相当于第一队的副队长级别,别看是个副职,走私商不养闲人,他上面也就是三个小队的队长再加一个于靖,在一百多人的商队里也算不小的官了,所以才能分到一顶四人帐篷,商队里大多数的人睡的可都是十几个人的大帐篷。

另外两个人睡得很香,就算被“疯子”吵醒了也没睁眼睛,吴畏因为白天的事有些担心,躺在睡袋里问道:“没什么事吧?”

“疯子”呸呸地吐着口水,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雨水灌进嘴里了,他说道:“找到了个活的。”

吴畏精神一震,以为“疯子”他们捉到了一个流民,然后才知道“疯子”说的“活的”指的是白天那支商队的幸存者。

第二天在吃早饭的时候,吴畏看到了那个“活的”,是个二三十岁的男人,个子不高身材很瘦,看上去就很灵活,难怪能够逃出来。

细雨难得停了下来,但是空气当中的水气仍然很浓,商队的人点起了几堆火,几乎所有手头没事干的人都围在火堆旁边烘烤着衣物。

于靖和几个队长围着一个火堆正在说着什么,那个幸存者抱着一个饭盒坐在他们的对面,面对火堆发呆,吴畏看了他半天,也没发现他吃饭盒里的东西,不知道是吃饱了还是吃没了。

“疯子”还在抓紧时间补觉,自然有同队的人给他打好了饭送到帐篷里,吴畏拿着自己的饭盒去粥锅旁边打了一勺菜粥,又拿了两个杂面馒头,在火堆旁边找了个空地蹲下来填肚子。

即使是以他在一号城市贫民区里混了一年的经验来说,商队的伙食也不怎么样,不过胜在管够,只要能吃得下,吃多少都没人管,最多招来几句嘲笑。毕竟在野外活动,身体素质很重要,吃不饱饭更容易生病给别人添麻烦。

旁边有个人递过来一根树枝,示意他把馒头穿起来用火烤着吃,吴畏道了谢,听那人问道:“害怕了没有?”

“还行吧。”吴畏敷衍地回答道。说实在的,昨天的场面他只是远远看了一眼,留下个凌乱的印像,倒也没觉得有多惨,倒是后来听说尸体上的肉都被割走了,这才觉得恶心。

“你从前是干什么的?”那人估计是没什么事,所以对吴畏很感兴趣。吃饭的时候是一天当中难得不戴空气过滤器的时间,戴上那个玩意之后,再喜欢八卦的人也不会有聊天的兴趣。

“我是机械师。”吴畏随口说道,这是他一年前的职业,如果不是“无畏”的出现,他很可能会干一辈子,如果没在这个过程当中少什么部件或者死在产生事故里的话,也许退休的时候能混个高工或者主管什么的,这是城市联合体里绝大多数工科生的生活轨迹,没什么富贵可言,但是胜在稳妥,即使是在城市中心区的中产阶级当中也算是比较让人羡慕的职业。

“你就吹吧。”那人显然知道机械师是干嘛吃的,讥笑道:“你知道机械师有多牛?老板前些日子想找个跟队的机械师,开到一个月一千块都没人肯干。”

吴畏愣了一下,心想月薪一千块倒是的确不少,问题是你们是走私商啊,本来就不合法,干的还是这么危险的活,本来以工作稳定着称的机械师不是走投无路谁愿意赚这份钱啊。

不过这样想起来,这活倒是挺适合自己的,比起到人生地不熟的三号城市提心吊胆地从头混起,倒还真不如跟着商队混几年,这个工资水平已经比得上城市里的高管了,而且没人管自己是不是通缉犯。

吴畏一面嘶嘶呵呵地揪烤馒头吃,一面琢磨自己要不要去找于靖毛遂自荐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很特别的名词钻进了耳朵里。

“是变种人。”于靖身边的人向他说道:“我带人又赶回去仔细看了一遍,肯定有超能力的变种人。”

于靖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他想了想,说道:“让大家整队,谁也不许乱串,发现身份不明的人可以自由攻击,宁可杀错,也不能让变种人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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