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儒林街,家里出了几次意外,谢宏轩不是没动过搬家的心思,但是谁都不同意搬。尤其是谢冲,人小鬼大,一提到搬家,他最激动:“那些坏蛋,来一个,我打一个,我倒要看看,还有谁敢来!”
他有这种气魄,家人都感到很欣慰。但是几个孩子的安全,必须得更费点儿心思。
上了初中之后,谢冲在学校上完晚自习才回家,从六点半上到八点。只要一下晚自习,他就能看到爷爷的身影。一种被牵挂的幸福感萦绕在心头,谢冲感觉很温暖。
他跟爷爷说,让爷爷不要来接他了,他身强体壮,更何况,还跟几个朋友一起回家,就算被歹徒盯上了,他们也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但是谢宏轩只在口头上答应,第二天晚上,他照常来接孙子放学。
“来接你,顺便散散步。”谢宏轩如是说道:“跟你聊聊天,我感觉自己年轻了不少。”
跟爷爷一起回家的路上,谢冲听了很多来城的变迁史。一条普普通通的胡同,都有可能承载着爷爷无限的回忆。爷爷的童年时期是在战火纷飞中度过的,他还记得很多抗战的情景。他们在哪条巷子里血拼过,在哪条街死的人最多,他都记得。
谢冲听得入迷,但是很心疼爷爷:“爷爷,那时候你还那么小,目睹了那么残忍的场面,你没有留下过心理阴影吗”
“那时候人哪儿有那个意识能活下来就不错了。我小时候,就想着怎么活命,身体上的痛苦都解决不了,还有谁在意心理上的创伤我们那一代,那才是野蛮生长,不像你们,活得这么精细。你和小颖都遇到过歹徒,你姑姑还给你俩做心理疏导。嘿,换做我们那个年代,想都不敢想。”
这么一比较,谢冲确实觉得自己挺幸福的。
“我还记得,宋金泉的一个叔叔,就被日本人用刀给劈死了。”谢宏轩回忆道:“可是谁能想到呢宋家老二找了个日本媳妇,去日本生活了。前几年把你宋爷爷气得要死要活的。前两天跟他喝酒,他说,这个暑假,二儿子一家会从日本回来看他。”
“噢!宋爷爷还有两个儿子呢。”谢冲说道:“我回来两年多了,他都是一个人生活,我常常以为他是孤鳏老人呢。”
“自从他老婆去世之后,他跟孤鳏老人也差不多。两个儿子都去了国外,几年都没有回来。儿子们倒是寄钱给他,但是那也安慰不了他。他熬到正式退休,退休金他也花不完,他需要的是陪伴,不是钱。”谢宏轩突然有点感慨:“别人都指责汪浩川的爸爸不负责,生了两个孩子,却不怎么养,孩子上学全得靠亲戚接济。你宋爷爷可是花了很大力气培养两个儿子,结果没有一个留在他身边。所以,有时候不得不佩服汪浩川爸爸的处世哲学,他看得很透彻,他老早就想明白了,孩子从娘胎里出来,那就是个独立的人,谁也管不着他们。与其省吃俭用供养孩子,还不如自己花钱快活。及时行乐,就不会后悔。”
“可宋爷爷那种情况毕竟是少数。”谢冲说道:“我身边大多数人,都是孝敬父母的。以后,我也会孝敬你们的。”
谢宏轩笑道:“我倒不指望你们有多孝顺,但是我必须得好好地把你们养大。因为你们身上都留着我的血,我得对你们负责任。”
“那以后我给你养老,也是对你负责任。”
“哈哈……”谢宏轩抚摸着孙子的头,说道:“说话要算话。”
头顶着明晃晃的月光,祖孙二人缓步走回家。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了,再过几天,空气中就有花香了。
宋金泉家开着门,他仿佛在等老朋友回来。他面色不好,有气无力,很显然是生病了。就在家门口,谢宏轩望闻问切了一番,谢冲这才知道,宋金泉两天都没怎么吃饭了,上来一阵,就头晕目眩,呕吐不止,半条命都没了。
去过医院,心脑血管都没什么事,身体也没什么炎症,但是只要眩晕症一发作,宋金泉就生不如死。谢宏轩神色严峻,说道:“医生有没有怀疑过,是美尼尔氏综合征”
“啊!”这个病名,宋金泉听都没听说过,便傻了眼:“严重吗比癌症还要严重吗”
“别瞎想。放心吧,不是什么大病,就是发病原因不怎么明确。明天你去趟人民医院,跟医生说明一下,先让医生开点儿降血压的药。你这个病频发发作,可能跟你的高血压有关系。”
“哦哦,我知道了。”一转身,宋金泉又忘了:“是美什么症”
“……”谢宏轩说道:“算了,我给你写下来,明天让我家老二带你去医院瞧瞧。你这个病,尽量少坐公交车。一晕车,发作得就更厉害了。万一你在车上倒下了,连个搭把手的人都没有。”
宋金泉苍老的脸上写满了幽怨。好友不必描述得这么细致,显得他可怜又无助。“唉!我养了两个白眼狼!关键时刻一个都指望不上。看看华家,再看看你家,家里有点儿什么事儿,所有的人都一起上。我呢唉……”
华家可真是团结的典范,这点谢冲也知道。华天龙的奶奶生病了,要到港城的大医院治病。华家召开了一个家庭会议,讨论谁带老人去看病。两个儿子争着去,最后定下来让沉稳的老大带着去。老大家里的损失,让老二和老三给补上,就连医药费,老大家也可以少出一部分。有人出钱,有人出力,最后皆大欢喜,没有一个人不满意。用街坊邻居的话来说,华家才是“多子多福”的典范。
谢宏轩安慰道:“你的儿子虽然不在身边,但是我们这些街坊邻居能帮忙啊!说不定,等儿子们回来,他们能带回更先进的药,那样你就有得安慰了。”
宋金泉冷笑道:“呵呵!我只求他们别把我气死,可不敢奢望能从他们身上得到点儿什么!”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