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丞相就是一个老狐狸,他哪里会错过钱银山脸上的错愕和惊疑。
见钱银山有所好奇,闻丞相脸上露出一抹“我就知道是这样的笑容”。
然后,连忙让钱银山和花花上座,又让下人上了茶,自己这才也落座,笑得一派淡然, 开始解惑。
“钱二爷有所不知,几年以前,二郎和三郎,曾经随我兄长一起到过寒舍。”
哦——
原来如此。
钱银山倒是没听二郎三郎说过,不过,既然能从闻丞相嘴里听见二郎三郎这样亲密的称呼,想必这闻丞相与自家二郎三郎极为熟悉吧。
钱银山所料不差,闻丞相确实对二郎三郎印象极好,甚至还有了想要拉拢重用的心思。
当年,闻大儒带着二郎三郎游历天下,也曾到过京都。
来到京都之后,就住在闻旅丞相家中。
闻成相听说二郎三郎乃是闻大儒所收的关门弟子,不由对两个人也心生好奇,刻意将两人叫过去考教学问。
这一考教之下,对两人也满意的不得了,更是起了爱才惜才的心思。
怪不得自家那个“学究大哥”早就已经宣布收山,却依然收了他们这两个关门弟子,原来这两个孩子都是不错的啊。
闻丞相隐隐也有观察,似乎钱二郎更胜过钱三郎,将来必是不可多得的状元之才。
而且钱家两个孩子,为人也都不骄不躁,谦虚守礼。
不像那些世家子弟,满心自负傲娇。
所以这一次,当他听说这极品人参灵芝又是钱家所献的时候,就动了心思,有心想提拔钱家一下。
他不是不知道钱家和睿王的纠葛。
这些年,闻丞相之所以能在朝中屹立不倒,一方面原因是因为他确实有几分才干,得皇帝赏识,另一方面就是他从不结党营私,也不参与皇子之间的争斗。
他忠诚的——只有皇帝,只有龙椅上的那个位置。
但是,那是以前。
这一次,他宁可被人扣上与睿王结党的名声,也想要抬举钱家一把。
闻丞相觉得钱家人值得,所以才有了钱三郎特意回钱家大宅,将花花带来的事儿。
闻丞相与钱银山寒暄了几句,这才说到正题。
“之前你们家进献的极品药材,已经送到了宫里。
陛下用了,也得到了效果,只不过,那些药材不够,还得用一批,我听说花花姑娘手里还有,所以这一次,我会带花花姑娘一起进宫。”
“这——”
钱银山有些无措,他来之前料想过丞相府会抬举他们钱家人。
或许他们会得到些皇帝的赏赐,或许会进一进北境那边钱满山或者四郎的官职。
可他没想到的是,闻丞相居然提出会带花花进宫面圣。
“丞相大人,花花她——毕竟是个孩子,万一规矩上——”
“放心,一切有我。
若是钱二爷信得过我,今天就将花花留在我府上,明日一早我便会带花花进宫。
而且今日我也会让家里的嬷嬷临时教授花花一些礼仪规矩,不要求学的多精细,照葫芦画瓢有一个样子就成。”
不同于钱银山的忐忑,花花却觉得跃跃欲试。
那可是进皇宫,还能看见皇帝,能不让她惊喜万分吗?
“钱二爷不放心?我给你打保票,定会护好花花的周全。”
闻丞相几乎是半打趣半认真的说出的这句话。
事已至此,钱银山也只能点头同意,只不过他还不放心,又再嘱咐了花花好几句,这才放心离开。
闻丞相送别钱银山回来,一进厅堂,就对上了花花略带打量的目光。
“丞相大人——我二叔已经回去了?”
闻丞相摇了摇头,常年严肃的脸上难得带了一丝笑意。
他是有心抬举钱家的,不但是看在闻大儒的面子上,更是看在钱二郎的面子上。
“小丫头,别叫我丞相大人,听着怪生疏的,若是丫头不弃,叫我一声闻伯父也是行的。”
花花甜甜一笑,当真就没客气,叫了一声“文伯父”。
闻丞相一生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经二十二岁,也早早出嫁,嫁给的正是睿王世子。
为了表示自己中立的态度,闻丞相明面上从没在朝堂上为睿王和睿王世子说过一句话。
他还有一个小女儿,今年也才十六岁,才刚刚及笄。
所以面对花花,闻丞相就像面对自家闺女一般,想端着架子严肃都做不到。
“我家中还有一个小女儿,虽然长你几岁,但是我想你们性子一定合得来,一会儿我介绍你们认识,小姑娘嘛,有个伴儿才热闹。”
闻丞相办事从来不拖泥带水,不一会儿就让人请来了自家的小女儿。
闻丞相的小女儿闺名叫做锦绣,性子很是活泼。
她见父亲把自己找来,是要让自己招待这样一位可人妹妹,当然没有拒绝的意思。
相反,她心里反而还十分欢喜,等闻丞相一走,姑娘就拉着花花的手,左一句妹妹右一句妹妹的叫着,让花花烦都烦不起来。
在花花的印象里,大家小姐都是刻板的,稳重的。
规矩礼仪什么的,应该是时刻记在心里,严格要求自己,十分注重礼仪规矩。
可闻锦绣,却和花花以为的那些大家小姐大相径庭。
闻锦绣很是活泼,说起话来叽叽喳喳的,倒是有一点儿像周斐的感觉。
只半天时间,两个姑娘便混的熟了。
一个叫另一个做“锦绣姐姐”,另一个则称呼这个为“花花妹妹”,亲热的不得了。
若是不知道的人,只会以为这两人是亲生姐妹呢。
闻丞相所说的礼仪规矩,花花也学了个囫囵,在默默的教导之下,倒是学的有模有样。
进宫面圣的一整套规矩礼仪学下来,也不至于太过生疏难看。
“花花妹妹,你明天进宫之后就会回家了吧?你一定得想着得空了就来丞相府找我,我爹虽然对我要求严格,可也是会放我出府玩的,到时候我领你去吃京城有名的小吃,你肯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