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主多少表示一下诚意就行!”僧人单手合十。
玄凌从兜里掏出一块钱递给了僧人。
“施主好生小气!”僧人赶忙将佛珠收了回来。
“佛祖大气不缺钱,对于我这样的穷人,他是不会计较的,心意到了就成,我拜佛给的全都是一元钱!”玄凌解释道。
“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僧人转身假装要走。
玄凌带着晨晨也准备要走,刚走出去几步,就被僧人叫住了:“再加点!怎么着不得一百块!”
“那就算了吧!我不是不给,我是真的没钱,要是有钱,我也不会徒步大朝台了。”玄凌转身无奈的看着僧人。
“好吧!”僧人转身走了。
玄凌跟晨晨也赶紧踏上了行程。
等僧人走远之后,玄凌就偷悄悄的冲晨晨开口了:“像这些赤脚僧人一看就不是真的,他们就是行走江湖坑蒙怪票来了,不然哪有一开口就问人家要钱的,给的钱少了,还嫌少,咱们去的这几个台的和尚哪一个像他这样。”
“我也觉得不像是好人,张口闭口就是为了要钱!”晨晨也发表着意见。
这个时候路上就有了路人,虽然不多,但是偶尔还是会碰上一两个。
这条路很宽阔,走了好久好久,一直没有尽头,让人着实有些崩溃。
虽然参天大树带来了一丝生机,让人不至于视觉疲劳,但是走的久了,也全都是一样了。
这个时候依旧艳阳高照,晴空万里,空气了夹杂着炎热的气息。
本以为这一截距离不会太远,结果让他们走的着实有些疲倦,一连几天的行程,双脚都磨出了茧子。
两万五千里长征看来是真的不容易,他们这个时候是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
两个人还一直怀疑是不是路线不对了,怎么就是走不到尽头呢!
这个时候恰巧路过一个村民,玄凌上前主动打招呼:“老乡您好,这条路是通往南台的路吗?”
“对!一直走就成!”男人驻足,打量着玄凌。
“谢谢诶!”玄凌表示感谢,然后转身要走,就被叫住了。
“给钱呐!”
“什么钱?”玄凌募的转身,一脸惊诧的看着农民。
“问路钱啊!”农民开口:“我好心告诉你怎么走,你总得表示一下感谢吧!”
“我就问个路,你还收费啊?”玄凌撑大了眸子。
“当然,不然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农民质问道。
“你为什么不提前说?你要是说收费,我就不问了,反正就这一条路,有没有岔路口,走就对了!”
对于这样张口闭口就是钱的人,玄凌反感至极,她要是有钱也不会来这里徒步大朝台。
“反正你得给钱,不然你们休想走!”农民也来劲儿了。
“晨晨,咱们走,不理他,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玄凌拉起晨晨就飞奔起来。
那个农民在后面追了一截,后来不追了,他们跑到看不到农民的身影,这才慢慢放慢了脚步。
“出门有风险,什么人也会遇到!”玄凌抱怨道。
“我们还有登山杖,如果他敢硬来,我们也不会吃亏的,要知道我们是两个人,他是一个人。”晨晨也看不惯这种脑袋里只有钱的人。
这会儿两个人倒是不觉得疲劳了,那个人成为了一味视觉疲劳的调味剂。
这个时候眼前的路变窄了,由原来的柏油马路变成了土路,周围依旧是高大的林木。
越往里走,林子越密实。
她原本想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林子大一些,树木多一些,那种遮天蔽日的感觉,现在慢慢就有了那种感觉。
这里是一路上坡,抬眼望去,感觉他们还在山脚下,这里已经遇不到人了。
这样类似于盘山小路的林子,一路攀爬,越往上爬,林子越密,道路也在慢慢变窄。
在一处拐弯处,眼前出现了另一处密林,这片林木高大严实,里面生长着杂草,原本露出地面的土路有的地方被杂草覆盖的若隐若现。
他们进了林子,就这样顺着那些被人类开辟出来的小径一路向上攀爬。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曾经说起过的,在这里也得到了印证。
顺着这些被人类走出来的小路一路向上肯定没错。
但是走到半山腰的时候,这样被开辟出来的小径却分为了两条路。
晨晨的意见是继续向上爬,玄凌的骨子里有股子冒险精神,尤其对于热爱丛林探险的炫铃来讲,终于有机会来一次丛林历险,为什么不选择一条感觉不对的路呢?
如果走那条感觉对的路,可能用不了多久,可能也就登顶了,那有些没意思了,根本还没有完全体会过瘾丛林探险就结束了,总感觉是一种遗憾。
知觉告诉她,晨晨的分析是对的,因为她也觉得应该向上爬,毕竟向上的路径踏出来的痕迹更为明显一些。
靠左侧的小径若隐若现,也可以视为走的人很少,有些地方就已经被杂草覆盖住了。
而且左侧的杂草长得很高,很茂密,所以左侧走的人肯定很少。
但是既然是有人走过,那么肯定是能走出去的,只不过消耗的时间会比走直线要长一些。
“有句话叫做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条路既然有人走过,那就说明这条路也能走出去,我们不如走走看看,走不出去的话,我们再返回来就行了。”
玄凌是真的想来一次探险。
“我就觉得左侧这条路就不对,你看这些杂草都将路给盖住了,那就说明很长时间没人走了,我觉得你的判断是错误的,但是既然你想走,咱们就走过去看看!”对于炫铃的执拗,晨晨也只好同意。
于是他们选择了左侧这条杂草丛生的偏僻小径,玄凌打头阵,这会儿是一点都不疲惫了,且浑身充满了力量。
玄凌的好奇心很强,她就想探索一下密林深处,因为刚才在岔路口的时候,她已经一眼望到顶了,因为在半山腰的时候,透过密林,她看到了上面很强烈的光,那就说明只要穿过一截密林,便可走出了这片森林。
这次来徒步,她最为喜欢的地方一个是北台那个早上走在浅薄的迷雾中,远处的景物若隐若现,踏着软绵绵的高山草甸,脚下是五颜六色的野花,远处是荆棘,低矮灌丛,那些牛群马群惬意的吃着青草,青草的味道,夹杂着野花的香味,还有泥土的芬芳,沁人心脾。
在这如梦如幻的仙境,就像是到了九天之外的瑶池,那种感觉让人流连忘返。
第二处美景就是这里,万亩丛林,原始生态,林木高大密实,踏入半人多高的杂草丛中,脚下感受到的是松软的草滩,犹如走在地毯上一般的柔软。
半人多高的杂草触手可及,野花在杂草丛中争相斗艳,这里遮天蔽日,犹如一片天然的仙境。
置身于此,像是到了梦幻般的世界。
毕竟生长在大都市里的人,哪有机会感受到这样的天然草场,这样的参天大树,这样密密麻麻的林场。
玄凌的骨子里本来就有一种探险精神,小时候更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样的事情基本上都被她干了一个遍,无论好事,还是坏事,愣是一样都没有落下。
在农村的那几年,也是她童年里最快乐的几年,像是一匹脱了缰的野马,天不亮就出去了,天黑了还不回来。
虽然苏枝每天都会给她布置农活儿任务,因为学习不好,干活也不出色,所以玩是一样都没有落下。
那个时候除了玩,还干过很多农活,比如割草,放羊,喂猪,掰玉米,泡花生,割麦子,刨红薯,她也参与了种小麦,种玉米,种红薯,剥花生,剥玉米。
但是这些在大都市从未感受到的东西,在农村那四年里,她基本上全都尝试了一个遍。
活儿也干了,玩儿也丝毫没有耽误,唯独就是学习丝毫没有起色过。
那个时候最大的快乐就是干完活,苏枝拉着一大车子的庄稼,她紧紧的趴在架子车上,一起被拉回了家,那种感觉特幸福。
可是因为年纪小不好好学习,也不知道哪些事情该做,那些事情不该做,所以那个时候没少挨打。
后来长大就变乖了,到了大城市,她便没有了那样的环境,随着年纪的增长,也不再调皮了,但是并不是不会调皮了,而是将童年里那份调皮刻意隐藏在了内心深处,故意不让它释放出来而已。
实际上玄凌的骨子里没有一刻是安宁的,只是没有匹配的环境而已。
结婚之前,那个时候是清纯美少女,所以为了维系优雅姿态,所以一定要装作矜持的模样。
但是自从有了晨晨,再加上跟贺子溪之间有隔阂,那个时候晨晨和小雨便成为了她另一个玩伴。
那个时候两个孩子都小,也就是三四岁的样子,玄凌那个时候三十了,但是骨子里依旧还保持着儿时的调皮。
那个时候她经常带着两个孩子去铁道上玩,过了铁道,便是一片荒草地,这里是他们经常玩耍的地方。
冬日里可以玩的东西不多,那是春节过后的几天,玄凌拿着打火机,带着两个孩子出来放炮。
这是一片荒草地,放完炮之后,玄凌便带着孩子们点火玩。
当时也没有意识到那么多,刚开始就是小打小闹,结果一不小心,竟然就将大片的枯草点燃了。
冬日里的寒风助长了火势,随着火苗越来越大,玄凌有些慌了。
两个孩子当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而是手舞足蹈的欢呼起来。
“孩子们,土能灭火,咱们赶紧将这些土、小石头扔到那些火苗上熄火吧!”
看着火苗着的越发强势起来,玄凌的心里有些慌了,如果引起一场大火那就完蛋了。
两个孩子很听话,也很卖力,赶紧从地上捧起尘土,左一趟右一趟的朝着火苗投递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