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耀武扬威(下)
今日军操就是为了震慑宵小,关系到罗家庄未来的安危。
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知晓这一点,但是县子都戎装而来,大家自然分外上心。
特别是程处默,这还关系到未来王玄策进入折冲府,亦或是骠骑府之后,自己的地位问题。
列阵足足站了一上午,中间歇息了几次,便开始是弓弩手演练。
罗家庄少年力气尚不足以拉开强弓,所以大多使用的是江淮一带军中制式的擘张弩,极限射程可至三百步。
军中一般在一百步到一百五十步射击,威力巨大,但是机动性很差,并不受军中欢迎。
杜志静命令所有的弩手排成整齐的方阵,在方阵前面,摆出一排人形的靶子,每队的弩手一个接一个的上前射箭。
弓弩手也是昂贵的兵种,跟刀盾手、长枪手比起来,首先弓弩的造价就非常高,其次很多箭簇射出,便不可回收,对于军队来说,确实是一种浪费。
军操的标准分为上中下三等,士兵三箭三中把心为甲等,三箭无脱靶为中等,三箭脱靶为一,为下等。
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因为每次考核,都意味着待遇的改变。
不过大家也都清楚,能射出中等成绩就非常难得了。至于三级甲等,很多人连想都不敢想。
弩手们一个个上前考核,能不能顿顿吃肉就看今天了,结果自然是有人喜气洋洋,有人垂头丧气。
罗云生对于军中的远程武器非常关注,从始至终都在观察,他发现都尉府的少年们接触弩箭的时间还短,精度其实很差。而且按照唐军的习惯,他们射完几箭之后,是要提着狼牙棒或者大刀去砍人的,也不怎么追求精度。
这种习惯罗云生觉得非常不好,弓弩手这种东西作为火力压制使用的宝贝,拿着狼牙棒岂不是可惜了?
在战场上,修建箭塔,让士兵爬梯子上去之后,射箭不香吗?
组成军阵护卫其中,让士兵使用弩箭射击,亦或使用威力更大的脚弩或者床弩,不香么?
当然,罗云生也不得不承认,这弩箭的机动性比骑兵差太多了,而起射程目前来说,也难以起到压制性作用。
忽然军中传来一阵欢呼之声,程处默探头望去,原来是狄仁杰亲自示范他改良过后的擘张弩,竟然三发全中红色靶心。
程处默心中惊叹,心想这个属于恩师队伍中的书生,竟然也有这等本事,听说他最近在钻研各种新式武器,也不知道啥时候能用得上。
罗云生忍不住点头赞叹,心道,“这孩子果然继承了不少家族天赋,这水平哪怕是到了军中,也会被当做宝贝养着。”
狄仁杰却不觉得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他改装后的擘张弩本身精度就提高了不少。而且自己大小随叔父出征,也接触过这东西,自然比别人得心应手许多。
试射过后感觉无事可做,便跟师傅告饶,回实验场做实验去了。
罗云生命人将队伍集结,士卒们都一脸崇敬的看着罗云生,罗云生笑着说道:“折腾了足足半日,大家平素里的努力训练,本县子都看在眼里,不过有一项活动还不能少,那就是咱们罗家庄的规矩,狩猎。
因为今年雪灾的缘故,骊山附近出了很多伤人的野兽,平民屡受其害,府里也下了行文,说让我们都尉府择日剿杀泾阳县周围的野兽,我看择日不如撞日,咱们现在就出发!”
都尉府的少年们纷纷发出阵阵怒吼,跟族长屠杀野兽什么的,往往是最快乐,最热血的时光了。
村口不远处的丛林里,一双双眼睛盯着沸腾的罗家庄陷入了沉思。
其中一个披着杂草渔网的刀疤脸瘦削男子对着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说道:“掌盘子,这罗家庄怎么忽然搞了那么大的声势。”
“是啊,足足一千多人的精锐,看的都吓人。这便是顶级世家派人来攻打,都未必能拿下。”另外一个提着刀的壮汉一脸惊吓道。
那老者身穿一袭白袍,隐隐约约与皑皑白雪混为一体,盯着罗家庄的少年们瞅了半响道:“这是在给我们示威。”
“这不可能,这刺杀罗云生的消息仅限于世家知道,罗云生如何得知?”刀疤脸惊讶道。
“是不是示威,马上就知道了。”老者一头白发,却脸颊红润,精气神十足,在雪地里行走,步伐依然矫健,指着开动的队伍说道:“走,跟过去看看,这群人到底有何实力?”
“为何不直接杀入庄子,拿了他们庄子的妇人,让罗云生投鼠忌器?”刀疤脸疑惑道。
“哼,他敢正大光明把人调出庄子,就说明他有底气保证庄子里妇人的安全,这个时候去罗家庄,无异于送死。”说着晃动身形,远远的吊着罗云生的队伍直奔骊山而去。
老者有自己的算计,罗云生乃是秦琼罩着的人,盲目的冲入罗家庄,说不准就有大批弓弩手埋伏,自己这点儿人冲进去,保不齐连渣滓都剩不下。
想要真的动罗云生,还得从外面动手。
不能被世家左右,杀人是买卖,但是要在自己不死的前提下。
只要罗云生敢出庄子,这就是天大的好事,只要他在外面有丝毫的松懈,杀人就能成功。
所以他紧紧的跟在队伍后面,寻找战机。
折冲都尉府,早期又叫骠骑将军府,是大唐的基础军事组织,此次出兵本身是因为,都尉每年冬天都要训练步卒,传授战阵之法,朝廷会予以考核,其次就是罗云生收到了府里的铜鱼符及敕书,要求他们扫清泾阳附近的野兽,保护大唐子民的安全。
因为这个季节,天气寒冷,野兽食物不足,很容易发生伤害百姓的事件。
罗云生骑在马上,感受着烈烈寒风,脚下的雪,因为将士的踩踏变得泥泞,罗云生心里越发的清晰,没有真正率兵打过仗的人,是真的很容易犯纸上谈兵的矛盾。
先前李世民知道松洲之败以后,立刻下令让臣子准备反击,在罗云生看来,是何其荒唐的事情,就这漫天大雪,你怎么行军?
这得需要何等规模的辎重队伍?
沿途又得冻死多少士卒?
这是拿大唐的国力开玩笑。
所以哪怕是李世民将口号喊得山响,这反击到现在也没有组织起来,大抵是戴胄等一群老臣将困难告知给李世民了吧。
四小废护卫在队伍最前面,一直寻找野兽的踪迹,罗云生身上也背着弓箭,腰里挎着环首刀。
其实队伍从上到下,对这种奉命打猎的事情,都不如何上心,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几乎每隔一段时间,罗云生都会从庄园里弄一些野兽出来,给大家锻炼一下,顺道改善下伙食。
大家此时下意识的,都以为今天又可以加餐了。所以此时大家的情绪都很康菲。
不过队伍走着走着,就发现情况有些不对,隐隐约约的似乎听见了狼嚎和百姓哭泣的声音,众人这才知道,是遇上野兽了。
罗云生领着程处默亲自去探查情况,他们踩着几乎可以覆盖小腿的雪,钻出树林,小心翼翼的藏匿在一颗大树后面,看见大概十几只狼,正呲牙咧嘴的围绕着一群人。
或许是因为猎物稀少的缘故,这些狼都很瘦,不过皮毛很亮,此时头狼正在撕咬一个反抗的壮汉,将一块块肉活生生的撕下来,那大汉不停的捶打野狼的头,却没有任何效果。
而在这男子的不远处,还有几个人,这些人躺在雪地里,周围都是血渍,很明显要么就是死了,要么就是彻底失去了抵抗的能力。
看到这种情形,罗云生愤怒异常,这些人明显是骊山的居民,今日竟然葬送在狼口,这不是明摆着打我们折冲府的脸面吗?
罗云生瞪了程处默一眼,“这是你干的好事?平素里训练都在做些什么?附近竟然有十几只狼组成的狼群!要不是府上的鱼书到了,我还蒙在鼓里!若是伤了太子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程处默脸颊羞红,双手提着斧头,“俺去剁了这群狼杂碎!”
罗云生低声道:“去什么去!现在去,除了惊动狼群,有什么用处,那个汉子救不下了。”
罗云生仔细观察狼群,发现这狼群竟然在隐秘的雪窝子处,安排了哨兵,一旦自己盲目杀过去,很可能惊动狼群。
不愧是自然界中凶狠和智慧并存的野兽,一看就比自己从园子里弄出来的那些野兽强大很多。
这个时候,忽然一道孩子哀嚎的声音传来,二人望去,却是一个被父母放在树杈上的孩子,因为紧张跌落,立刻被狼群扑过去,咬成碎片。
罗云生瞬间感觉一股怒火涌了上来,又强自压了下去,前面那些人明显已经救不成了,现在他需要的考虑的是,如何消灭眼前那些狼,以及这群狼是怎么忽然出现在骊山的。
“恩师,俺忍不住了!”程处默怒吼一声,“畜生,拿命来!”
说着就踩着雪,抡着斧头对着狼群发起了冲锋。
“憨货!”罗云生骂了一句,抽弓搭箭对准那只负责放哨的野狼,便是一箭,索性李靖的培训很有成效,一箭正射在狼的脖颈处,将野狼射死。
也顾不得附近会不会有人设下圈套,直接下令。
“杀狼!”
敌情未明,就杀是大忌,但万一程处默被狼群咬死,那更是麻烦。
无奈之下,罗云生也提着环首刀,冲了过去。
“杀狼!”
程处亮和尉迟宝林等人也是红着脸,声嘶力竭的呐喊,挥舞着武器,踩着雪往前冲。
队伍纷纷上前,直接与狼群厮杀在一起。
程处默手里领着大斧头,对着冲过来的头狼便是一斧,那头狼绝对没想到,程处默的斧头那么快,竟然直接劈碎了狼头。
那野狼甚至没来得及哀嚎,就死在当场。
罗云生也不甘人后,手中环首刀闪电般砍出,一头扑向程处默的狼,立刻被砍伤,鲜血溅了罗云生一脸,而那头狼则整个身子飞出,倒在雪地上。
又有一头狼朝着罗云生面部扑来。
罗云生一声爆喝,“死!”
环首刀从下往上撩,直接划破了那野狼的肚子,一旁的程处默大斧头乘机落下,又是砍碎了一头狼的脑袋。
二人不仅仅是师徒,战场上更是袍泽,平素里罗云生也会传授些李靖教授给他的武艺,是故配合起来真的是得心应手。
狼群狼少,却格外的凶悍,哪怕是穿着厚厚的棉甲,一旦被狼群扑倒,也会被咬下厚厚的一块肉下来。
这野狼明显是饿极了,哪怕是面对着人多势众的折冲府,也根本不胆怯,依然拼死的冲击队伍。
鲜血洒满雪地,周围还遍地的肠子和碎肉,简直血腥至极。
那些被咬的奄奄一息的人,看着冲过来的士兵,一脸的哀怨,你们如果早来一阵子,该多好。我那孩子,我那孩子,也不至于葬身狼腹。
不过能给我们报仇,也不算让我们白死。
罗云生已经退出战斗第一线,之所以选择不放箭,就是为了磨练将士们的勇气,从眼下来看,虽然第一次对付这种成规模的野兽,但是大家表现的还不错。
狼群已经被消灭大半,而自己这边儿虽然有人受伤,但没有任何人葬身狼口。
尤其是程处默,一双大斧,虎虎生风,往往是一斧头下去,便是一头狼丧命当场。
不过人跟野兽比起来,终究是少了几分灵敏,片刻的功夫,冲在最前面的人,纷纷挂了彩。
尤其是尉迟宝林的肩膀被狼撕了一道口子,鲜血淋淋而下,不过这家伙随他爹,越是受伤,越是凶悍的要命。
一双马槊对着奄奄一息的野狼,砰砰砸下,顷刻间便将一头活生生的狼,砸成了碎肉。
这个年纪的少年人,血勇之气,真的比成年人更加恐怖。
真正保持冷静的,还是杜志静,小家伙从始至终都是命令队伍中的旅帅和对正,起先锋作用,以小规模军阵合击之术,搏杀野兽。
眨眼之间,狼群便覆灭大半,尤其是程处默凶悍至极,真的是有乃父之风,一个人连砍数头狼,最后反扑的狼群根本不敢为敌,四散逃窜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