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溯一脸单纯地看她,完全不像有坑。
林思柔追问:“你怎么知道的?”
封溯没有多想,道:“我听首领说的,莫非不是?”
林思柔眯眯眼,心思百转,却想不出来为何。
“封溯,你家首领有和你说过我什么吗?”
“有。”
“说了什么?”
瞧着她一脸紧张八卦的样子,封溯心下疑惑,想了想也没想到什么不能说的话,“首领让我听你的话。”
“没别的了?”
“没了。”
林思柔蹙眉,奇也怪哉了。
封溯见她思考问题,也不打扰她,良久后才忍不住又问:“林姑娘,猎野味之事,就按我说的办如何?虽然难猎了些,不能日日有野味卖,但也是能卖的。”
林思柔回过神来,脑子很灵光便想到新的生意路线,当即道:“嗯,这样也行,物以稀为贵,我将野味卖高价便成。”
封溯本想详细询问,转念一想又没问了。首领说林姑娘做生意的本事很厉害,这些弯弯绕绕的事情,他一介土着人不会想得明白。
不过,封溯很快就看明白了林思柔想要如何做,佩服不已。
如今林思柔的汤铺已经有不少熟客,更不缺有消费能力的,不必再走价低推广路线。
野味刚推出第一天,许多人好奇,但一看价格,也有点驻足。
封溯第一次猎回来的是野鸡和野兔,百姓们也吃到过,而林思柔却将价格定在一碟野鸡或野兔肉50文,也忒贵了些。
除了配料和食相新鲜外,在百姓看来,也不外乎是一碟野鸡或野兔的肉。
这价格高得,就连那些有钱人也觉得过份了些。
不过,有少数几个还是不把银子放在眼里的。本着尝遍奇形怪状的食物之心,而且林思柔的汤极其独特,这少数的几个人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买了些尝。
不怕你来尝,就怕你不尝,这一尝就沦陷进去了。
相对于野鸡肉,八角红烧野兔肉最能回味无穷,几名有钱人尝过之后便啧啧称赞,要预订。
林思柔略为难道:“实在抱歉,如今野味只能偶尔卖,预订暂时接不了。”
此时站在她面前的是郑某老爷,是远近闻名的吃货,一听这话略急:“林娘子,你是不是给别人留了,不给我留啊?”
林思柔歉然一笑:“不是的,郑老爷也知道,野味食材很难寻找,汤铺只有我一个人,野味得到远山去猎,我忙不过来。”
郑某老爷看了看封溯道:“他不是负责去猎的吗?”
“是,可封溯一个人去远山猎耗时间耗体力,回来还得他做,也忙不过来的。况且也不是每次去远山都能猎到。”
郑某老爷微微一想便明白,这时封溯正在烧另外一碟野兔肉,阵阵肉香扑鼻而来。
郑某老爷咽咽口水,道:“要不这样,等他去猎的时候,我差人跟着去,回来后也帮忙打下手做,如此便省功夫了,还请林娘子第一个给我留。”
林思柔暗乐,就等有人提出这个了。“这样似乎不妥,我是店家,却还要郑某老爷出力,这价格我哪好意思按正价收,可不按正价收我这就对不住封溯的薪水了呢......”
郑某老爷多精明,一下便听出她的意思,道:“人生在世,唯有美食不可辜负,林娘子且放心,你就按照正价卖给我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