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着各种美食的小明不忘观察大厅里的热络应酬的人,有出名的明星政客,有清高的文人大师,也有穿着各自特色服饰的外国人。
其中樱花国人一下子就引起了小明的注意,原因无他,只是源自蓝小姐。
蓝蔷薇自从出演了《穿皮草的女王》这部电影后名声大噪,她之前只是金老板众多女友中的一个,如今心里也生了几分要名分的心思,所以盛装打扮出席了今晚的宴会。
蓝蔷薇穿了件深紫色的旗袍,旗袍上用银线绣出了无数朵盛放的蔷薇花,头发烫成了最新的时髦造型,那弯弯眉眼上的S形刘海一如曼妙身姿引人注目,再加上脖颈、耳边、手腕、胸口处成套的蓝宝石首饰,称的整个人熠熠生辉。
面对这样的美颜尤物,在场大多数人只是看了又看不敢上前搭讪,只有少数几个列强国家的大使商人敢聊上几句,但他们自诩绅士,不会在公共场合对蓝蔷薇做什么。
但樱花国的人就不一样了。
他哈哈笑着就要去揽蓝小姐的腰,被拒绝后直接动手打起了人,最后还是姗姗来迟的金老板控制住了局面,蓝小姐被送往了医院。
本来以为动手的不过是个樱花国的二流商人,一定会被金老板狠狠收拾一顿,可谁也没想到这件事情最后是以蓝小姐自己深夜走进那个樱花国商人家里宣告结束。
昔日的女友翻脸无情,靠着樱花国商人和背后势力的能量四处打击金老板。
金老板虽然是地头蛇、自身实力也很强,但面对过江龙还是得收敛起几分锋芒。
作为被金老板庇护的小明却没有太多的心思去关心这些事,因为就在晚宴那天董秀秀往公寓带回了一个浑身是血、昏迷不醒的男人。
“他就是我在工人夜校的老师洪先生,自从一年半之前分开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
小明在听到那个男人的身份后皱了皱眉,这个人看起来三十出头、模样普通,但眉眼刚毅,明显是个意志坚定的人。
再看看在一旁照顾人的董秀秀,她拿着一张手帕细心又轻柔的擦拭着洪先生脸上的伤,眼神里带着自己都不知道的柔情蜜意。
坏了,自家的白菜要被猪拱了!
不过看着洪先生现在的状态,小明也知道不能马上赶人走,他很积极的外出去买药,殷勤至极的态度让董秀秀忍不住看了他好几眼。
等到洪先生苏醒过来又养好了一段时间的伤已经是两个星期后的事了,小明对他是忍了又忍,终于找到一个董秀秀外出的机会抓住人谈判起来。
“洪先生的伤既然已经好了一些,那就应该离开了,我这里有二十块钱,你拿去做路费,我们的这座小庙容不下大佛。”
“萧先生何必这样客气,我本来就想离开魔都前往外地,路费就算了,我手里还有点钱。”
洪先生在养伤这段时间就知道眼前这个只有十岁的孩童是个如何成熟老练的人,面上好像是董秀秀做主,但真正做决定的只能是萧明。
小明很满意洪先生的识时务,看着他迅速收拾好两件自己的行李,在道了一声谢后离开了公寓。
洪先生走了,但董秀秀难得的发了火。
“你知不知道洪先生的伤有多重?知不知道外面有多少人在紧盯着他?你就这么让他走,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你既然知道他这么危险为什么还要把他带回公寓?”小明也火了,“我在你的心目中难道还没有他重要?!你变了,变得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董秀秀了!”
“我变了?”董秀秀愣了一下,随即眼眶红了起来,“我是变了,变得只能依靠你才能在魔都活下去,变得每天只能围着锅碗瓢盆转,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
“可你在奉天和刚到魔都的时候不是很开心吗?”小明疑惑了,“你既然不想要这些,那好,你说说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读书认字,我想要安全的走在每条路上,我想要看不到蓝小姐被人侮辱,我想要大街上的乞丐游民全部有衣有食,我想要那些该死的樱花国人发国人嘤国人滚出华国······”
董秀秀似乎是憋的太久,她以一种呐喊的方式讲出了自己内心长久以来的压抑和痛苦。
“这是你去工人夜校学到的东西?”
“是,”董秀秀站起身来看着面前这个十岁的孩子,“我在那里学到了知识、学到了尊严、学到了国家。”
“阿弟,”董秀秀像是下定了决心,“我要走了,你不用来找我,我有一天会回来找你的!”
话音刚落,董秀秀抓起自己常用的小包就冲出了门外,等到小明跑下公寓楼的时候早已不见了她的身影。
小明赶紧联系了文音报的姚编辑,请他帮忙在金老板那里递句话找个人。
金老板那里答应的很爽快,可报信的电话却迟迟没有响起来。
正当小明陷入了董秀秀可能遭遇不测的种种想象中而夜不能寐之时,金老板那里传来了消息。
“只能查到董小姐买了一张去往江右的火车票,但她人已经离开了魔都,根本摸不清楚她具体在什么地方下车。”
小明一听江右就什么都明白了,董秀秀肯定在之前听过洪先生说起江右这个地方,而以他有限的历史知识来看,这个时期的江右是赤党的地盘。
这是投奔革命去了啊?
小明的心情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他不知道现在的自己该做点什么,是继续留在魔都等董秀秀回来,还是跟着跑去江右。
唉,自己又领会错许愿者的愿望了。
本以为作为童养媳的董秀秀会满足于物质生活的富裕,谁知道去了一个月的工人夜校就开始追求起了精神理想,而自己还什么都不知道。
这下好了,目标人物直接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