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弥漫,周飞鸿骑着一匹温顺的老马,漫步在鲜血遍地的战场上。
刚刚,一支二百人左右的不要命的扬州军巡逻队找上了他们,双方来了一场大战。
嗯,确切的来说,是周飞鸿的人对扬州军一阵虐待小朋友式的打击。
他们只需要占据有利体位,然后布置火枪对着他们一阵射就完了。
这群扬州军巡逻队也端起火枪反击,他们的步卒也开始朝着越州军冲锋。
不过,他们惊骇地发现,对面越州军的火枪,居然能跨越更远的距离,打击到他们。
只有周牧枫才知道,他们手中的燧发枪看似跟他们手中的没啥两样,实际上内部已经大有不同了。
第一个,就是膛线的应用。
周牧枫解决了如何大规模制造膛线的难题。使得这一批火枪都有简易的膛线了。
之前,世界上有膛线的燧发枪都是周牧枫小心翼翼手搓的,世界上也不超过三十支。
而现在,技术的进步让他能够大批量生产含有膛线的步枪枪管。
自然的,米尼弹就也能大规模应用了。
这东西原理很简单。
步枪击发时,火药燃气膨胀做功,膨胀后撑开略小于枪管口径的米尼弹的菊花,使得它在枪管里能够膨胀做功,沿着膛线飞出枪管。
它的本质还是燧发枪,但是在弹药和枪管上得到了改进。
这些东西保证了步枪能有更大的威力和更远的射击距离。
于是乎,猝不及防的扬州军就受到了一顿劈头盖脸的打击。
密集的子弹将他们打懵了。
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他们身上的家伙都是一样的,自己身上的甲胄都是差不多的。
他们凭什么能够对己方造成那么大的伤害,而己方几轮排枪下去却对他们没啥大用。
这不科学啊?
不过,当时的指挥官没给他多少惊讶的时间,他有条不紊的指挥士卒列队进攻,正面冲锋,分割包围。
战斗结束清点战场,敌我战损比达到一比四,大胜!
周飞鸿看着战场上的境况,叹了口气。
“大帅为何哀愁?”
他的亲卫出声询问。
周飞鸿语气平淡:“老夫只是感慨,今后,再也不需要骑兵,再也不需要冲锋的步卒了。”
亲卫闻言咧嘴一笑:“大帅多虑了。县男曾经说过,再好的武器,也需要人类控制,再好的人,也需要武器的加持。”
“火枪的泛滥不可阻挡,火枪的威力已经得到了所有人的承认。将来,人手一支火枪几乎已经是必然了。”
“但是,等到了全部人都拿着火器之后,人们还是需要冲锋,还是需要进攻,还是需要用人来获得胜利。”
“等到了那个时候,冲锋,会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在战场之上。”
周飞鸿点头:“你说的都有道理,老夫只是可惜...”
亲卫笑:“县男说,任何一种新事物的兴起都会淘汰掉原有的旧事物,这是发展的必然规律,无法避免的。”
“大帅的担忧,属下也有所猜测,大帅无非是可惜于骑兵的消失了。”
周飞鸿点头,下了马,捡起一支散落在战场上的步枪,叹息道:“老夫见证了火枪的诞生,火枪的发展。”
“先是周二郎拿出的那一支火枪,浓烟滚滚,火光四溅,威力也没有今日那么的强大。”
“在然后,他精进了工艺,规范了标准,改良了火药。使得它的威力和射程更为的提高了。”
“后来啊,他弄出了一种新式的步枪。它非常的精妙,形制也跟先前的火枪完全不一样,连发射的弹丸都是尖尖的,细长的。”
“这种火枪发射的时候威力和射程异常的夸张,几乎能达到一百五十丈远,威力也很巨大,十丈远的距离,能够打穿小半寸厚的生铁板。”周飞鸿失笑:“只可惜此物只能以二郎纯人工制造,用料都极度讲究,不然就会有爆炸的风险。”
周飞鸿不懂炸膛这个词,只能用爆炸来指代炸膛。
“到最后啊,就有了这个。”周飞鸿指了指亲卫手中的步枪。
亲卫顿时语塞。
“还有那被二郎称之为火炮的火器。”周飞鸿忍不住感慨:“这东西最开始的时候射程不过百步,还没有弓弩的射程远,不过到现在…它可以轻轻松松打至百丈远。”
亲卫无话可说。
周飞鸿举起手中的扬州军制式步枪,做瞄准状。
“骑兵的消失,也许是一种必然,但…也是一种幸运。”
“按照二郎的说法,这就叫…站在时代的浪潮之上,被取代,应该感到幸运。
因为,我们见证了历史的改变。”
……
越州军的攻势如同圆月的浪潮冷酷且无情。
一坤月后,春暖花开之时,他们飞快地清理掉了荆州境内的讨逆军,将他们赶回了荆州的边境。
得益于荆州源源不断的兵源,周飞鸿能够两线作战,多点开花般的全面进攻荆州境内的敌人,最终将他们赶出了荆州,将他们撵出自己的地盘。
越王府的议事厅里,萧道云召集了他的文武心腹们,其中包括从荆州风尘仆仆赶回来的周飞鸿。
他们需要商讨下一步的决策。
那就是进攻蜀州。
但是,进攻蜀州这四个字听起来轻飘飘的,但其中的难度非常的大。
因为,这地方跟越州半斤八两。
都不是什么宜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