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里确实很危险,危险生物真的很多,这不,才几天的路程,雷权被动击杀的猎物已经带不下了。
查资料、学技术,忙活了两天的雷权发现,原来狩猎的狩通“守”啊,这不就是异界版的守株待兔么。
自己只要走上一段路,再弄出点动静来,那些食肉动物是不请自来啊。
杀不完,根本杀不完。
真视之眼一开,怪物无所遁形。
一路上,各种野兽仿佛不要钱一样随机刷新,时不时就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吓雷权一跳。
雷权这人有个毛病——一害怕就手抖,这手一抖就一箭出手,然后一腔热血把猎打的兽兽们就变成了雷权的个人财富了。
两头苦力豹的背上已经快要挂满战利品了。
雷权也是挑挑拣拣的,长得类似蜘蛛、老鼠、蝙蝠啊的这些生物雷权都不要,肉没二两不说还丑,万一再带点病毒啥的......。
总之,不能滥竽充数!
独行强者雷权40里走单骑,看似是一个人杀穿丛林,其实动手的主要是周围暗处的小弟。
至于老大,那当然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了!
人在异界,绝不准点上下班!
相比于雷权的悠闲,部落里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贫穷的部落人为了改善生活,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出猎一次的,这样才能供得起一个家庭的油水消耗。
现在的部落猎手出远门都是结伴走的,一来是可以轮流警戒,防止夜里太困被猎物钻了空子偷袭,再一个也是怕收获多了带不回来。
此时正好有一队5个人的猎手在往雷权的方向前进,不过他们最终也没有相互遇见。
众所周知,安全的路线没有猎物,要么收获很少。
想要猎的多,就往险处走。
雷权本来也想往险处走,但是猎物已经装不下了。
两个大黑豹一个驮着满背的猎物,一个驮着雷权和半屁股的猎物,走的有点吃力。
两头异界黑豹体型硕大,身长近5米,全身黑色无一丝杂毛,不像地星上的豹子那样瘦瘦的,属于标准的颜值猛兽。
这俩玩意是真能干,但耗油也高,每百公里30-50斤肉。
它背上的猎物主要是用来上交给前面的部落的,功能类似于“保护费”或“安家费”。
经过5天的“丛林大冒险”,雷权终于在第六天上午点接近部落了。
从周围依稀的小路和逐渐少些生气的环境就能看的出来,附近经常有人活动。
据观察情报得出,每个新进部落的人,可以献上一些自己的猎物以换取一块部落的地皮,相当于交点钱买了个房产。
部落的酋长和大祭司,会根据新人进献的猎物决定给其分配的地皮大小和位置。
主要跟进献的猎物可用部分重量有关,这里不只算肉,猎物的皮毛、骨头和一些猎物独有的材料也算在里面。
比如一头野猪,除了猪肉、猪皮、猪骨以外,其獠牙也是算作材料的,而且还比较值价,因为獠牙可以做成匕首、烟斗、发饰、餐具或者号角之类的,用处多多。
如果是一只野鸡,则是只算鸡肉和尾翎,因为鸡毛在部落没啥用,也就可以做一些粗劣的飞镖还能起点作用,鸡骨头更是没啥卵用,也就尾翎颜色好看且长直,可以用做头饰。
论起整体价值来,野猪比野鸡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所以很多外来人口,都喜欢把大的猎物用来换地皮,小的则留着自家吃。
因为大家伙不好保存,也不好携带,放上一两天就不新鲜了,除非有专业的手法来保存,否则都是尽快吃掉。
不像那些小猎物,有的也不剥皮,直接用火把外壳烤焦,这会形成一种天然的保护层,能延长肉食的保质期。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来部落的路上猎到大家伙的,如果进献的猎物较小但数量够多的话,也是可以分配到一块较大地皮的。
而且部落会定期收回一些没人住的房子,期限一般是半年。
毕竟半年都没有回来的人,多半是跑路了,要么就是出意外了。
不过部落地盘就这么大,一般一家人最多也就能分到30-50多平米就不错了。
但,雷权岂能是一般人,整活必须得整个大的,继续接受各种猎物滑铲不提......。
时近中午,雷权终于如愿以偿的逼近了部落。
地星星奸雷权终于亲眼见着活人了!
从呱呱坠地到再次接触人类,雷权整整经历6个多月。
6个月啊,你知道一个人在深山老林里度过6个月是啥概念吗?
雷权那个激动啊,简直无法用语言表达。
所以他只是心里激动了一波,脸上则是三分沉稳、6分紧张一分戒备。
综合起来就是——面无表情!
毕竟雷权算是个野生的,见到社会人总不能扑上去就喊同志吧。
很久没说外语了,雷权发音都觉着有点困难。
还是就正常接触吧,自己的身份么,就算个流浪汉吧!
毕竟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他需要在乎的人了。
在乎的人可能这辈子都再见不到了。
此时此刻,雷权才发觉到自己真的已经是个孤家寡人了!
穿越星空是个奇迹,雷权没把握在短时间内再复刻一次。
来都来了,则安之吧!
正值上午,人流量较多的时间段,雷权出现在了部落门口。
入口处,满身金装、颜值出众、气质沉稳、胯下骑着猛兽、背后财力充分彰显的雷权,很是引起了部落人一番评头论足,就连门口两个懒散的野蛮人守卫也严肃了起来。
部落来新人问题不大,隔几天就有一个或者一窝,啥种族都有。
但是能骑着一米多高的豹子、悠然自得、全身清爽、无伤无臭、发型不乱的新人太少见了。
雷权现在的姿态那叫一个随意从容,气质拿捏全场8秒。
沉默过后是议论纷纷,各种羡慕嫉妒恨。
“这兄弟猛,这种猛兽都能驯服!”
“必须是独行的强者,看看他背后的辣么多猎物就知道了。”
“豁!这一身装备看着就提神,羡慕。哎,我怎么流口水了!”
“这么年轻,一看就是单只的,我家丫头要是能嫁给他,以后怕就是不愁吃喝了。”
“就你想得美!”
“哎,你家丫头倒是长得好,不行去试试,我好跟着沾个光?”
野蛮人门卫在其位、司其职,其中一个野蛮人双手握着一个重型骨槌上前喝问:“哪来的?”
雷权指了指后面的丛林。
“干什么的?”
雷权指了指部落。
“你下来,你这豹子不能骑着进部落,太危险了!”
雷权无语,连说带比划沟通:“这么可爱的豹豹怎么就危险了?我骑着走了一路呢!”
“不能进就是不能进!”
高达近3米的野蛮人眉头一皱,眼睛一瞪,一股凶蛮的气质油然而生,仿佛下一秒就要发动“失智一锤”。
雷权虽然下了豹子,但是不卑不亢往前一站,一个接近标重的军姿,莫名的气势也是坚定不移。
两人在放电,电压还在逐渐升高!
最后还是野蛮人被另一个同伴拉了一下,才结束了这仿佛长达一个世纪的激情对视。
“豹子可以进去,但是得喂饱,不然伤了人我立马劈了它!”
野蛮人丢下一句话走了,接着目视远方站岗。
雷权也从善如流,拿了一只兔子一样的小猎物扔给大黑豹,入口处恢复平静。
众人撇嘴——真豪,一个畜生一顿就是别人一家一天的口粮。
普通人还在看热闹,聪明人已经从新人身上看出了商机。
“又来新人了,我去赚点腿脚费。”
“同去同去。”
一堆人呼啦啦把雷权围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