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公子落在我身上的目光太过显然,我看向他,“你一直看着我做什么?”
他微侧过身,“姑娘若是不介意,秦某倒是乐意为姑娘带路。”
我有点烦他这种装模作样的人,回头找机会一定要揍他一顿。
“那你带。”
难怪都说青州秦公子风流,他对各家特色如数家珍,什么“此家水袖舞得最好。”、又或是“此家歌舞一般,茶点果子细致。”
诸如此类。
若他没那么多心眼儿,我倒是觉得日后无趣时,还能约他出来解闷儿。
我一向喜欢看北漠那边的女子跳舞,凡北漠女子,身上必定装饰着各类宝石首饰,舞动时各类宝石碰撞在一起,叮叮咚咚,热闹的很。
于是我问他哪里有北漠曲艺时,秦公子热心地给我领我去了幻月楼,据他所说,幻月楼的北漠舞最为惊艳。
幻月楼是京城最大的花楼。
其他坊市早早闭了,唯独乐坊笙歌起,灯靡靡。
与戏台正对的二楼雅间乃是整个花楼中最好的位置,我此刻便与他对坐在此,朝下望去,正正能赏到胡姬乐舞。
他“哎呀”一声,单手托着腮,一双潋滟的桃花眼望着我,“今日是西域胡旋舞,没有姑娘爱看的北漠舞,可惜,可惜。”语调之中尽是惋惜之意,脸上却带着若有似无的轻笑。
我懒得理他,侧着身体把脑袋放在二楼栏杆上,认认真真地看楼下的胡姬跳舞。
他请我吃糕点果子,却不知我一个活死人根本无法下咽任何食物,甚至连气味都闻不到。
之前在后辈的马车上时,后辈喂了我一块糖糕,喉咙便似有刀割似的痛,随后便是吐下了生平的第一口血,当时吓得她哭了大半个时辰。
从那之后我没有再食用过任何东西。
可我竟然发现,我竟能闻到酒香,我觉得意外,有些怔然,“这是什么酒,好香。”
“只是寻常的桃花醉。”他极其有眼色地替我斟酒,“姑娘,请。”
清酒入喉,不疼,也没有吐血。我略有庆幸,原来我还能喝酒。
对酌几杯后,我心中生了几分遗憾。
百年过去,如今的太平盛世,歌舞仍旧。只可惜我今日时运不佳,独活至今,亦没有瞧见喜欢的北漠舞。
期间和他聊了些什么,我却是记不清了。
直至散场从幻月楼离开,我也没想明白,这位青州秦公子究竟想做什么。
行至僻静处,他突然顿住脚步,“唰”一合起墨扇,仰起头,露出了那截脆弱又透白的脖子,“姑娘一直盯着在下,可是想尝尝在下的血?”
说实话,我确实想。
这不咬一口,实在说不过去。
但是我忍住了,东陵家的公主,怎么可能连区区诱惑都抵挡不住。
“不想。”我转身就走,他却追了上来。
“当真不想尝尝我的血?”
我皱起眉,开始思考,如果我现在杀了他,日后若是还想听青州秦公子,岂不是要将他的坟先掘出来?
还是罢了,暂且留他一命。
我打算飘上墙头,从瓦檐的阴影之中离开。
岂料他眼疾手快,一把钳住我,手臂抵在我的咽喉处,将我困于墙角处。
他说:“姑娘既然来都来了,岂有让姑娘空手而归的道理。”
若我是个弱女子,此时此刻,就可以大叫着“非礼啊。”
但是我不能,我是京中人人谈之变色的魔教妖女,怎么能做出如此不符合妖女身份的事。
更何况,他的血,闻起来确实很香。
于是我凑上去舔了舔他的喉咙。
我要从这里下口,然后用尖牙划破他的皮肤,用他的血来供养我。
可我又要控制自己的本能,不能一次吞咽太多,否则他死了,我便再也听不到青州秦公子了。
他喉头微动,莞尔一笑,“小妖女,这便忍不住了?”
“小妖女?”我觉得好笑,然后就笑了,心道:单论年纪,我怕不是你的祖奶奶。
我看着他那异于常人的雪白睫羽,想起我曾经养过的一只鹤。
那只鹤有着雪一样白的羽毛,姿态优雅极了,高傲得很,谁都不放在眼里,除了我谁都不能近它的身。它曾经还试图啄上父皇的皇座,险些被炖成一锅鹤汤。
也不知东陵亡国后,它去了哪里,它那么聪明,应当是从那场浩劫之中活下来了。
“青州秦公子。”我道,“若论起相貌,你可比我妖了不少。”
他笑得更开怀了,“在下青州秦君遥,还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我愣了半刻,才回过味儿来,他这是在和我互通姓氏,我“噢”了一下,“东陵赢玉。”
“东陵赢玉。”他轻声念了一遍我的名字,似无心道,“姑娘这个姓氏可不常见啊。”他那双淡色的眼珠微微转了转,也不知在想些什么,表情很是耐人寻味。
“那是你孤陋寡闻罢了,天下之大,百家姓尚不能将天下人之姓列全,何况是你。”
我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的,他总不能一下就猜到此东陵赢玉是彼东陵赢玉吧……他一看便是不看读书的那类人,毕竟江湖浪子,有几个爱读书的。
“姑娘说得是。”他眯起眼睛,也不知在想什么,突然伸出手探向我的咽喉,语气有些惊讶,“你……没有心跳?”
我闭上眼,复睁开时满目漆黑,“是啊,我还没有眼珠子呢。”
他松开我,神情中不见一丝恐惧,反而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我,“没有心跳的黑瞳异人,你还是我遇到的第一个。”
我有些惊,他莫不是和后辈读的是同一本书?
“巧了,你也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异人。”
他迟疑一瞬,随即回过神,挑了挑眉,“那可真是秦某的荣幸。”他转了转脖子,侧身让出一条道来,“城中有专屠异人的镇天卫,你动静闹得这样大,想来他们已经注意到你了,你可得小心些了。”他意味深长地道,“希望我们还能有再见的时候。”
他身影犹如鬼魅,顷刻间便从我的眼前消失了。
半刻之后,从他离去的方向飞出一只透明翅膀的蝶,这蝶在夜色的掩盖下几乎隐匿,若非我身有巫术,也绝发现不了。
我将手腕上缠绕的金线卸下一缕,操纵着金线想要抓住小蝶,没想到却被它预先躲过。我心中不屑,区区小蝶岂能逃出我的掌心,随即操纵金线追上去,这蝶竟然再次躲过我的追击。我一时来了好胜心,金线分裂成数股将它团团围住,它无处可逃,只得乖乖束手就擒。
待擒到小蝶,我这才发现它并非活物,而是由精妙机械打造的机关蝶,尾部中空,藏着一道小笺,上书五字笔风极其张扬。
非友,亦非敌。
金线收拢回袖,我将小笺重新放了回去,松开小蝶的翅膀,盯着小蝶振翅朝夜色中飞去。
这金线是我的武器,当初我给浣歌修补皮俑时,从葬我的棺椁里找出来的。聚在指尖时可做尖锐护甲,能徒手挖心;聚在周身时刀枪不入,如金缕衣;倒灌内力至金线内部,金线便如刀剑。总之,是个攻防兼备的好武器。
这线不是我的东西,在我曾经十六年活着的岁月里,至少是没有的。
我心中猜测,这可能是那个救我的男人留下来的东西。
纵然是匪夷所思,我也不得不信,东陵除了皇室的公主,竟还有人会巫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