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凤姐说完了来龙去脉之后,黛玉和三春、李纨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一言难尽的味道。
在她们看来,为了争夺一个丫头便在街上公然打死了人,这简直就是道德败坏、无法无天的典范。
只薛姨妈是王家的女儿,跟在场的凤姐和宝玉都关系密切,因此,就算心里对这薛家的所谓表兄弟有点看法,但也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毕竟如今在贾府内宅中当家作主的,正是两个姓王的女人,其他人全都是要在王夫人和凤姐手下讨生活,若是不小心得罪了她们,平日里便会有诸多不便。
真正能够不在乎其他人的脸色,想说什么、想做什么都随心所欲的,在座的恐怕也就只有宝玉了。
毕竟,除了贾政时不时的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之外,贾母和王夫人无不是把他宠溺到了骨子里,惯得他在府内可以为所欲为。
然而此时,宝玉的关注点却并不在薛蟠打死人这件事上,而是兴冲冲的道:“听太太说,打算写信让姨妈他们到京城来暂避风头。只是薛家家大业大,收拾起来颇费一番功夫,再加上薛家哥哥现在又有官司在身,恐怕得先找关系疏通一番,才能了结此事。”
说到这里,有些向往的目视前方,接着又道:“据说姨妈家有个女儿,只比我大了两岁,生的是花容月貌、雪肤冰肌,人品也是极出众的。真盼望他们能早些来到京城,到时候岂不又多了个品貌出众的姐姐,与我们一起玩耍?”
众人不由得面面相觑。
她们在这里讨论薛蟠打死人的案子,宝玉却只关心又要有一个美貌的姐姐前来陪她玩耍,真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倒是凤姐有些不以为意的道:“听说这案子现属应天府管辖,薛家使了些银子打通关节,薛家表弟如今正取保候审,好端端的呆在家里,倒是不曾受什么委屈。只是据说应天府尹离任在即,一时之间恐怕也顾不上理会这桩官司,这才耽搁了下来。其实对我们这样的人家来说,这又算得了什么大事?只消老爷或舅父一封书信过去,保管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黛玉:……
凤辣子,我看你需要一部《大夏律》。
虽然她所说的的确是官场上的潜规则,也是历朝历代都少不了的黑暗面,只是这般不把人命当一回事,自觉无论发生什么天大的事情,以四大家族的权势财富都可以顺利摆平,这心态可就相当危险了。
再想到贾府的其他人也大部分都视律法如无物,在外面胡作非为、作奸犯科,小辫子一抓一大把,这不就是自己把脖子往绳套里塞吗?
凤姐一方面是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毕竟王夫人的做法也跟她差不了多少,当初亲自管家的时候,同样也是私放印子钱、弄权敛财,伤天害理的事并没有少做,多半在王家人眼中,这些都是正常的操作。
另一方面,凤姐多半是吃了不识字的亏。
王家的教育模式简直让人叹为观止,简直把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贯彻到了一个极端。
其他的勋贵官宦人家,就算同样遵循这句道德准则,但教养出的女儿至少也要知书达理,琴棋书画略有所长。
可王家还真就明明白白的教养出了一群睁眼瞎,黛玉着实弄不懂,连大字都不识几个,还怎么管家?
总不至于连账簿子都要别人帮忙念出来吧,就不怕底下的人糊弄自己吗?
因为不识字,所以凤姐压根就没看过朝廷颁发的法律法规,更不知道哪些行为被明令禁止,一旦触犯会有怎样的后果,只凭着以前在家中耳濡目染的行事手段方法,这岂不就是后世人所说的法盲?
黛玉有种给凤姐和贾家人开设法律讲堂的冲动,免得他们无知者无畏,在外面犯下大错。
虽说现在国公府的余威尚存,还有当年的四王八公同气连枝、互相扶持,这些触犯刑律的黑历史,往往都能被想方设法的按下去。
但这却并非长久之计。
一旦朝廷真打算向贾府下手,这些黑历史妥妥的都是把柄,足够贾家人死上几个来回了。
黛玉这边在心里为贾家人的法盲程度暗自头疼,那边宝玉还在兴高采烈的道:“凤姐姐说的对,我只盼着他们快点上京来。还有薛家表哥同人家争抢的那个丫头,能为她打死了人,也不知究竟是怎样的品貌?”
黛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道:“我看最可怜的便是那个丫头。平白无故的被牵扯进了人命官司里,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她都落不着一点好。”
宝玉奇道:“怎会落不着好?她的家人都要把她给卖了,可见日子早已过不下去。如今能卖身到我们这样的人家,再怎么着也不愁吃穿,岂不是比留在家里受苦好上百倍千倍?”
这话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因此就连李纨和三春也都点了点头。
就她们所知,贾家下人的待遇在神京城里算得上是最好的那一批,就连最底层的小丫头子,每月府里管吃管住之余,还能拿到五百钱的月钱。
像是跟在主子身边的大丫鬟之类的,月钱更是有一吊钱或一两银子之多,比城外那些在土里刨食的平民,以及在南城、北城做苦力、打短工的人要强多了。
因此在她们看来,那个被争抢的丫头与其被卖到普通的乡绅人家做牛做马,还真不如直接卖到贾府这样的大户人家,或许还能有些活路。
然而,这也是因为她们并不知道香菱的真正身份和遭遇。
原本也是乡绅之女,只是因为幼时乍逢不幸,被那些天杀的拐子抱走,这才过上了颠沛流离的苦日子。
如此一个好人家的女儿,除了在身份上比黛玉和荣国府的姑娘们稍差之外,原本也应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现在却身不由主的被卖身为奴,这又哪里算什么好归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