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同时创作两套系列小说?”
爱丽丝哑然失笑道:“多明戈先生,你这问题问得也太不专业了吧?我们又不是在报刊上连载文章,今天写一些,明天写一些,这难道还有什么紧迫的时间限制吗?”
看来这世界上到底还是有天才的,多明戈忍不住想感慨一番。小小年纪的少女,不但在商业领域取得了那么夺目的成就,随便写出的小说也都能轻易上榜,偏偏还对业界的常态不甚了解。要说天才总是个性突出、风格明显,还真是这么回事。
“问题是爱丽丝,”他解释道:“你自己也说了,这部小说的总字数大概是五十万左右。其他的作者要想写出一部长达四百页十六开纸的作品,少说也是要用上一年的光景。你也不是全职作家,相信光是将这五十万字创作出来,就足够花费掉很长时间了。”
看爱丽丝很虚心地点着头,多明戈放开话来说道:“你这份新书,我们到还没有开看,更详细的建议还提不出来。但就这会儿功夫,咱们双方起码已经达成了一项共识,十一岁少年在魔幻校园里长达七年的生活,七部作品正好贯穿了一代青少年的成长。如果你不能按照平均一年一本的速度出书,这个效果可就要大打折扣了吧?”
原来是考虑到这种因素,爱丽丝心理确实对此报以十二分的赞同。要知道,纵观全球文坛的各种系列小说,第一本的厚度基本就定格了续集的平均字数。如今,自己“原创”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本就创下了五十万字的成绩,后续六本书,可不都得是统一的厚度吗?
在出版文学领域,五十万字是毫无疑问的长篇小说,哪个作家都几乎要用上一年的光景,才能堪堪打磨出一本来。七部曲用七年,这个效率其实已经算是非常快的了,要说矮脚鸡的编辑们这会儿没做着将创作周期延长的打算,就连小学生都蒙骗不了。
那么,既然这样一套总字数可达三百五十万之巨的系列作品,就已经要一整个七年来产出了,要是再加一套什么系列长篇呢?
在座的人都非常清楚,爱丽丝可不是什么专职作家啊。
“爱丽丝,你可千万要考虑好了。”生怕女孩管不住自己的大脑,布朗连连劝说道:“我们先自己看看你这部作品,然后我保证,啊,我相信多明戈也肯定会这么干的,我们矮脚鸡绝对会好好运营你这套作品。所以爱丽丝,千万别在写着这本时又去构思另一套小说啊,不然我们也会很困扰的。”
正是这样,编辑对作家最多只能催稿,谁还能阻止他或她自行构思新书呢?一时间,满会议室的编辑们都赶紧说起了相似的发言,大家全都怕这十八岁都还没到的女孩管不住自己,写着这一套书呢又去想另一套了。真要是这么干了,然后最后造成了难产甚至烂尾,爱丽丝本人无所谓,一整个出版社还不得哭死?
“喂喂喂,你们一个个的都淡定啊都淡定。”爱丽丝赶紧抬手打住周围炸了窝似的声音,哭笑不得地说道:“我还只是刚提出一个想法而已诶,而且你们直到现在都还没有看我的书呢。赶紧赶紧,那个啥,布朗你不是还要去复印吗?赶紧点啊。”
布朗这便赶紧出门工作去了,他手捧稿件还没仔细浏览,但看第一章标题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了。当然,当然,复印的工作倒地不是他一个资深编辑需要干的,走出了会议室,左右一瞧,他就盯上了某个明显正闲得蛋疼的实习生。
“哟,艾德。”布朗将他唤来:“这些稿件,”感谢爱丽丝以按章节用曲别针分好:“把第一章复印十六份然后马上送到会议室,然后再复印前三章。”
“好的布朗先生,”实习生艾德兴奋地接过稿件:“刚才那个女孩是个很了不起的作家吗?她是叫爱丽丝?”
“爱丽丝-王,感兴趣的话,你直接查查她那几部作品吧。”布朗脱手稿件,笑道:“不过可别差错了方向,她同时还是个出色的企业家呢。”
复印工作马上开始,而会议室里也没有闲着,当然,众人这会儿也没再继续聊着作品的事。爱丽丝坐在上位,正有声有色地为大家讲着今早在写字楼外发生的事情。
“布朗先生一声吼啊,当时可把我给吓到了呢。”当布朗再进门时,就听她如此说道:“当时我就在纳闷呢,难道是哪个人想不开了要跳楼吗?还是日本人真对这里出手了?我可……”
“咳咳,”进屋的布朗打断了少女的唠唠叨叨:“你刚才说日本人对这里出手?什么意思?”
瞬间的一句话居然被扑捉到了,看在座众人也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爱丽丝也不介意地说道:“收购啊,这两年来,日本人可没少买咱们美国的房产诶,夏威夷多少家酒店都沦陷了?难道你们不觉得,他们也会对洛克菲勒中心出手吗?”
好家伙,真不愧是兼职的作家,专职的投资企业家,爱丽丝这一番话提跑得可是够远的。
但众人接受起来也很快,角落里某位编辑就沉吟道:“确实很有可能,我们谁都知道洛克菲勒中心的价值意义。全世界最大的私人拥有建筑群,让曼哈顿中城继华尔街成为纽约第二个市中心的原因,何况它去年也刚被评为国家历史地标。日本人……确实没理由不对它感兴趣。”
“日本人啊……哈哈,还是说说专业的吧,爱丽丝,你居然还能去日本写推理小说,这可真是奇了。”
“是啊是啊,我们也都一直想问呢,你以前去日本生活过吗?那本《放学后》的英译版我们都看过了,写得真是非常细腻啊。”
“关键是结局最出人意料!原来真有人想要杀主角,但却不是全文一直以为的真凶,而是主角的妻子啊!”
“其实爱丽丝也有早就设下伏笔,大家注意到没有,就是主人公妻子有限的那几次登场?”
外面的复印还在继续,屋内则丽丝的另一部作品展开了各种讨论。不过,话题主人这次却没有再插入众人的谈话,只是静静地养着神,直到实习生捧着厚厚一沓的热乎稿件,进屋为众人分发起来。
然后就更没有她什么事了,聊了半天各种话题,现在终于到了该正式阅读的时候。讲道理,随便写上三本书的兼职小女孩,就随便地靠三种类型的三个故事,轻松地成为了畅销作家和新人奖获得者啊。这样一个堪称鬼才的少女的长篇魔幻系列,怎能不让这群编辑们几乎迫不及待地盯上稿件第一页呢?
所以,然后便是好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爱丽丝是真没有什么需要着急的,她慢条斯理地打开挎包,掏出一本俄文版的《洛丽塔》掌读本看了起来。
当然,这部经典有爱的故事,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在美国生活时创造出来的,最广为流传的版本也是英语版。但是,毕竟作者本人是一位俄裔男子,而最早的版本也隶属于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所以,在不用考虑自己究竟擅长那类语言的前提下,爱丽丝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俄文版作为收藏。
毕竟,这部小说真的是写得很“国际化。”从法国移民至美利坚的男主角亨伯特,本来就总喜欢在“文中”高呼法语的长句短语;洛丽塔的称呼,更其实是女孩原名“桃乐莉-海兹”的西班牙语版。所以,这小说真可谓用什么语种来看都可以,反正故事本身也是个乱七八糟的精神病死刑犯的自白书罢了。
时间就这样一点点地流逝,不急于返回洛杉矶的爱丽丝,随同矮脚鸡的编辑们一同看起了小说。她看她的《洛丽塔》,而其他人则一看上《大难不死的男孩》后,便迫不及待地又看起了《消失不见的玻璃》,然后是第三章,再然后是第四章,反正爱丽丝可是把“魔法石”这一部给扩写了近乎三倍,有的是他们能看的。
但较为出乎意料的是,最终让编辑们从书海中回过神的,并不是所有文章的阅读完毕,而是一个推门而入的中年男子。
“先生们!”来人一副典型的企业家气质,身穿质地精良的西装,进门便道:“今天咱们可是发生大事了,你们都赶紧出来!”
多明戈一惊一乍地回过神来,放下书稿看向男子,惊讶道:“格雷森先生?哦我的天啊,您怎么来了?”
“别说那些没用的,快出来准备看热闹。”中年男子到还没盯上爱丽丝,而是陷入在自己的心情中:“今天楼下有场卑劣的高空抛物事件,你们都知道吧?NYpd已经查明那些必胜客的外卖究竟是谁买的了!”
见众人均是倒吸一口气,他更加得意地宣布答案道:“楼上的韩国三星分公司,这下他们可要出名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