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
陆明洲从训练场回来,踌躇满志。
尽管苏菊方一再说,公社大武有多重要,他却没放在心上。
这事重要吗?
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现在终于有的力量,即使土匪来犯,也有一战之力。
至于靠山屯民兵营还是菜鸟,这事好办。
给他一头猪,他也能打造成九齿钉耙猪八戒。
有人就行,对付那群乌合之众,足够了!
他盘算了一下。
自己现在有人、有枪、有狗,实力已经算不错。
当前最紧缺的,还是侦察能力。
那些土匪,不讲武德,一般都是晚上进村,干一票就跑。
大晚上,即使知道他们来,也很难防备。
光有狗,还不够!得想办法,搞一副夜视望远镜。
有这玩意,土匪来多少,可以灭多少。
现在北方邻居,有一款Пhn-2 型夜视仪,这是世界上,目前最先进的夜视望远镜,要是能到就好了。
可惜,这非常难。
现在双方关系紧张,北方邻居根本不会出口重要装备。
更何况,这种夜视望远镜,出于严防泄密的目的,北方邻居根本不会出口。
但凡事没绝对,听说呼玛县黑市,有人神通广大,什么都能弄到。
看来,自己要抽空去一趟。
这件事,一定要做。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自己现在是名人,也颇有资财,绝对会被人当成肥肉。
何况,自己挖了56式半自动步枪,土匪迟早会找自己算账。
实力不够,自己就是肥肉。
实力够了,那就是送上来的功劳。
这功劳,自己要定了!
他一边走一边琢磨,不知不觉,已经来到陆大河家门前。
陆大河家院子,围满了人,水泄不通。
远远地,他听到一阵吵闹声。
这是怎么了?
不会是周应兰对妈妈和丫丫动手吧?
他心里大急,连忙分开人群,往里面挤去。
“让一让!”
“瞎眼了吗?挤什么挤?踩到我了!”
有人不满,破口大骂,但看到是陆明洲,立刻换上笑脸:“是明洲啊,那没事了。”
现在,陆明洲可是整个靠山屯的骄傲,惹不起!
陆明洲挤到前排,看清眼前的景象,这才放下心来。
陆大河气得浑身发抖,指着一个衣衫不整的男人,咬牙切齿地问:“惠琴,我为了补贴家用,大冬天跑去采冰捕鱼,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吗?”
黄惠琴拉了拉衣襟,翻了个白眼:“怎么?夫妻之间,有啥报答不报答的?你是想,这日子是不过了吗?”
陆大河看向周应兰,眼睛都红了:“妈,你也知道这事吧?你可是我亲妈,咋不拦着点?”
“拦着点?”
周应兰脸色阴沉:“你情我愿的事,我为啥要拦?又不少块肉。再说,二狗送了三斤肉过来,又不是空着手。”
“所以,你们就为了三斤肉,就让他在家里睡了七天,是吗?”
陆大河脖子上青筋绽起,挥舞着拳头怒吼道:“我作为儿子、作为丈夫,就这么没地位是吗?”
周应兰瞥了他一眼:“这么大声干嘛?家丑不可外扬,你非要把事情闹大是吧?”
张二狗,靠山屯里唯一的屠夫,陪着笑脸说:“大河哥,这事就算了吧,你不在家,嫂子闲着也是闲着!”
“我操你大爷!”
陆大河狠狠地朝他裆下踢了一脚。
“啊!!!”
张二狗捂着裤裆,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看起来伤得不轻。
陆大河红了眼,还想上去再路踢。
这时,周应兰、黄惠琴都拼命抱住他。
当他看到拦着他的人,居然还有陆明峰时,脸色苍白,身形一阵摇晃,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罢了、罢了。”
他怆然泪下:“这事作罢。只是,从今以后,我不再姓陆。”
他踉踉跄跄地走出门去,仿佛身后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陆明洲随着人群散去。
他知道,自己这个老实巴交的二叔,永远不会回来了。
老实人,不代表没有脾气。
当触犯到老实人的底线,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不过,这一切与他无关。
他回头看了一眼周应兰和黄惠琴,两人正忙着安慰张二狗,丝毫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那个陆明峰,为了那三斤肉,任凭母亲被玩弄,没有丝毫血性。
这种男人,在抗战时期,应该最早带路的汉奸吧?
呸,下头!
好在自己分家早,不然要被这恶臭熏到了。
陆明洲回到家中。
刘红梅已经做好饭菜,有最近慰问送来的猪肉、有鸡蛋、有酸菜、有馍馍。
看着丫丫吃得开心的样子,他忍不住捏捏她的小脸。
一个月下来,丫丫气色好多了,加上擦了润肤霜,显得白白嫩嫩。
这一切,才是他要守护的岁月静好!
谁敢打破这一切,他就敢跟谁拼命!
这在这时,院子里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明洲!明洲,你在家吗?”
陆明洲放下筷子,快步往外跑去。
丫丫也蹦蹦跳跳地跟着出来:“妈妈,那个漂亮姐姐又来了。”
刘红梅抿嘴一笑,转身走厨房,又拿来一副碗筷。
院子里。
陆明洲看见面前俏生生的人影,一段时间不见,清减了一些。
他轻声问道:“清薇,你怎么来了?”
沈清薇白了他一眼:“你真不知道吗?明知故问”
“嘿嘿!”
陆明洲挠了挠后脑勺:“沈叔叔,真是信人也!”
“他回来后,把你好一顿夸。”
沈清薇蹲下,抱起丫丫,眼睛却是一直没离开陆明洲:“他跟老妈吵了好几架,我老妈才同意的。”
她没说,还有加上自己绝食三天。
刘红梅出来:“你这孩子,怎么光在院子里说话?外面冷,快进来。”
陆明洲这才回过神来:“来来来,咱们回屋里说话。”
三人回到内屋。
刘红梅已经泡好茉莉花茶,房间弥漫着一股清香味。
现在对她而言,些许茶业,已经算不上什么。
她热情地招呼:“清薇,赶上饭点,就吃一点吧。”
沈清薇连连摆手:“阿姨,不用了,我已经吃过了。”
刘红梅把筷子往她手里一塞:“吃过了,也陪阿姨吃一点,乖。”
那语气,就像哄孩子似的。
沈清薇知道,这是把自己当儿媳妇了。
她脸微微一红,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很快,她的味蕾就被征服。
这些菜,不但材料好,纯天然。刘红梅的手艺,那也是相当NIcE!
母亲反对的理由,说北荒的农村,都是吃不好、穿不好。
这陆家,明明没有这个问题啊!
在别人饭都吃不饱的年代,陆家天天吃肉。
这种日子,为什么不行?
想到此处,她更红了,暗恨自己不知羞,好像拼命想把自己嫁出去似的。
明明自己才16周岁。
要嫁,也要过两年!
就在这时,又有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明洲,你在家吗?”
沈清薇手抖了一下,芳心大乱,他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