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的镇元子周身气势升腾,法则在体内流转,本来只能运用的法则这会变的开始乖顺起来,一点点的被镇元子掌握。
不过最终也仅仅只是掌握了些许,这才有点不甘的睁开双眼,镇元子这是想着先以自身看看能否成功突破,然,他显然是高看自己了。
也可以说是底蕴不够,一路修行太过顺风顺水,不像五行他们那个时期,法则混乱,需要一点点的参与到极深处才可运用。
天道出世前和天道出世后的法则领悟难度压根就不是一个层次,这也让五行他们这批先天魔神对法则拥有着极强的掌控力,这才能轻松突破混元大罗金仙。
这时便见镇元子再次闭上双眼,功德彻底入体,头顶浮现的气运人参果树也缓缓落入镇元子体内。
当即镇元子以功德为刃以法力为身以气运为柄,形成一柄斩破瓶颈的特殊长剑,一次次的开始向着那冥冥当中的瓶颈斩去。
一时间镇元子周身气势澎湃,威压在这方宫殿当中凝结成实质。
而在另一边,东昆仑三清宫,一处宫殿当中,太清老子和玉清元始这会正死死盯着对面坐着的一位青年,正是上清通天。
只见这时的通天,一身气势赫然来到了准圣巅峰之境,而在其周身更是有着三道气息凌厉的三尸身。
四道身影气息相连,虽说这三尸身仅仅只是到了准圣后期,但这对于通天来说也已经足够了。
四道身影周身更是剑气环绕,凌厉到了极致,继而又变的温顺起来,剑之法则在四人周身流转,继而一点点的变得温顺起来。
四位准圣后期竟然齐齐开始掌控法则,纵然通天掌控的法则和镇元子差不多,但还有三尸声帮助其掌控,一人掌控一些便够用了。
这时通天不由睁开双眼,轻笑道:“二位哥哥看吾如何突破混元。”
“三弟你要不再考虑考虑,如今突破混元并非明智之举,沉淀一番还是好的。”元始这时不由再次劝了一句。
对此通天摆摆手笑着道:“剑之一道本就是一往无前,如今吾有十成把握突破,为何不破,待到混元在沉淀也不迟。”
“若是逆了本心,吾知道如何走下去。”
“那吾等就观摩一番三弟突破了。”这时老子也轻笑道。
个人有个人的道,而每个人的道又不尽相同,有的人需要厚积薄发,而有的人便需要一鼓作气。
“哈哈,那两位哥哥看好了。”
说罢,通天再次闭上双眼,而后大喝一声:“合。”
刹那间三尸身快速向着通天融合而去,仅仅一刹那的功夫周身气势澎湃到了巅峰。
体内发出一阵的“咔咔”声,轰然间,周身气势猛的升腾而起,一声声剑鸣在周身雀跃,更有四柄杀剑从通天体内飞出,在周身环绕,似乎也在为其主人雀跃。
而在那东昆仑之上更是有一柄由法则凝聚出的巨大剑之虚影,此乃通天的剑之法则所化,正在和天地之间蕴含的剑之大道遥相呼应。
洪荒众生只感觉周身汗毛直立,周身无时无刻不被一股股剑意笼罩。
当时间来到某一刻之时,一道磅礴的威压在东大陆上升起,这股威压强横到了极致,覆盖了大半洪荒,众生这时也有所明悟有人证道混元了。
毕竟成圣他们之前是见过两次的,皆是紫气升腾亿万里,天降金花地涌金莲,天地为之庆祝。
显然如今这股情景并不符合,而这股气势又和成圣相差无几那自然便是成就混元大罗之境。
与此同时在那五庄观中一株参天大树浮现在众生头顶,无尽的大地之力开始活跃,一股股的土之法则弥漫和剑之法则交相辉映。
而后又是一股强横但并不让人感觉到窒息的威压浮现在大半洪荒当中。
而这股气息一出现,两股强横的气息便开始肆意的碰撞,造化无尽兵刃相互攻伐,一时间异象漫天。
但来的快去的也快,没一会的时间,两股气息顷刻间消失,这时两道声音接连响起。
“吾乃上清通天今日证得混元之境,千年后在东昆仑讲道有缘者皆可来听。”
“吾乃灵族之主镇元子,今日证得混元之境,千年后在万寿山开讲混元之道,众生皆可来听。”
而在两道声音响起后,这两人则是同时消失在了洪荒当中,这会则是出现在了内混沌,两人这时正打量着对方。
“镇元道友这突破混元后,贫道手有点痒,可否战上一场。”
“哈哈,有何不可。”说罢镇元子头顶地书,手中浮现一杆五色长枪,正是当初五行赐下的五行战天枪。
而对面的通天则是手中握着一柄长剑,只见这长剑一面呈现混沌色,而另一边呈现金绿蓝红黄以及黑白七种颜色。
这柄长剑上爆发的气息格外强横,然要是认真看的话,能从这柄长剑上看出一道道细小的裂缝。
通天将三尸合一后,这三件剑类灵宝并没有真正的合一,应该说是这三件灵宝当中蕴含的法则并没有相互交融,但威力比之顶尖的极品先天灵宝要强横很多,可称之为半步先天至宝。
两人对视一眼后,瞬间碰撞在了一起,剑气横飞,土之法则弥漫,“轰”的一声,两人交手一招后瞬间分开。
这会两人不由都凝重起来,这一击虽说镇元子占据了下风,但那也只是土之法则不擅长功法,而且通天法则掌控的比之镇元子要多上很多。
但也未能有碾压之势,镇元子头顶地书撒下一道土黄色光幕将其给笼罩在里面,射来的各种剑气未能伤及分毫。
两人见此瞬间再次碰撞起来,一次次的碰撞让两人还未熟悉的力量逐渐熟悉了起来。
一时间混沌气飞舞,剑气破开混沌,土之法则与之碰撞,两人一时间不相上下,打的不可谓不激烈。
正当两人打的火热之时,一道血腥霸道的道音从混沌深处快速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