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鬼】
其实,人常常是靠天吃饭的。
人们也常说:我命由我不由天。
于是老天一连降下几个荒年,让人们将这句话生生咽回自己的肚子里。
常氏兄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诞生的,老大叫常拿金,老二叫常食肉,他们的名字,也是那个时候人们的共同愿望。
只可惜,愿望只是个愿望罢了,常拿金拿不到半两黄金,常食肉也吃不到一块肥肉,他们两个和同村的其他人一样,都逐渐瘦成了骷髅。
然而,有两户人家不属于其他人,一户是那扇朱漆大门后的金家,一户是那官邸衙门严家,他们不但没瘦一分一毫,在这荒年反而是越来越胖了。
那时候,严藩严大人还只是个地方官,因为他的手里拿着朝廷下发的救济粮,所以他被百姓称作衣食父母。
只是这个衣食父母的手里,并没有发给穷人的衣食。
而金家,则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财主,既然是财主,手里自然也拿捏着数不清的金银。
常拿金经常看见,金家的金银被马车拉去严大人的官邸。他从此认为,有了金子就会拥有一切。
常食肉也总是看见,严府的粮食源源不断地被扛入金财主的豪宅,他闻着酒肉的香气,不自觉地会流出口水。
常氏兄弟吃着野菜树皮,偶尔也啃啃土,看着来往的金银粮食,终于熬到了过年,也终于再没有什么可吃的了。
天上飘着雪花,常氏兄弟依偎在金家朱漆大门的门口,闻着大门里飘出的酒肉香气,想象着自己也在那门里,吃着,喝着……
也许他们就会这样冻死,饿死吧!也许那也是一种幸福呢!
一个读书人经过,叹着背了一句诗:“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说着,居然向他们走过去。
常氏兄弟是认得他的,村里一个叫做于文正的书生,他能给予他们什么呢?他自己也是一具骷髅罢了。
书生确实给不了他们什么,他只有一句话:“‘树挪死,人挪活’,跟我去外面走走吧!”
常氏兄弟心中的世界就只有他们的乡镇那么大罢了,与其从一个饥饿的地方走到另一个饥饿的地方,还不如在酒肉香气中幸福地死去。
他们拒绝了他,目送书生的背影消失在远方。
就在这时,朱漆大门“嘎吱”一声打开了,金家的公子晃晃荡荡地走出来,他胖的就像一个肉球,不过常氏兄弟更多关注的,是他嘴里的鸡腿。
肉球也看见他们,他晃着手里的鸡腿,说:“学狗叫,学狗叫就给你们吃。”
常拿金还在犹豫的时候,常食肉已经“汪汪”叫了几声,他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沾满肉球口水的鸡腿。
仿佛自己特别宝贵的东西被兄弟夺走了一般,常拿金恶狠狠地瞪了常食肉一眼,并暗自发誓再也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夺走自己任何东西,随即也“汪汪”叫了起来。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兄弟两个仿佛邀功一般,一声比一声叫的欢实,一声比一声叫的响亮。
随即,肉球拿出一根金链,套在他们脖子上,将他们牵进金家的朱漆大门里……
肉球名字叫做金贪佛,人们说他救了常氏兄弟的命,就像弥勒佛一般,又因为他简直太胖了,就称呼他“大弥勒”。
一部分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其实常氏兄弟在那时候已经死了,甚至有人说自己看到过他们两人依偎在金家门前的尸体,这些人通常会躲着他们,并暗地里称呼他们为“两只鬼”。
【血蝙蝠】
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无法搬动的大山。
“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这是恶鬼附体,若不除之,迟早为祸世间!”
“唉!”
……
炀灿卧在床上,身体蜷缩着,听着院子外磨刀的声音,绝望的闭上双眼。
许久,父亲走进了屋子,他头发花白,面容憔悴,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尖刀。
“灿儿,去吃饭了。”父亲声音中有些憔悴和无力。
炀灿怯生生地抬起头来,露出一副苍白恐怖的面孔来,让人望之生怯。
在父亲的指引下,炀灿来到了饭桌前面。
桌上有两个大碗,一碗放着热气腾腾的鸡汤,另一碗放着新鲜的鸡血。
“灿儿,吃饭。”
父亲站在炀灿身后,握着尖刀的手在微微颤抖。
“爹!”
炀灿看了看桌上的一碗鲜血,贪婪地舔了舔嘴唇,但还是回头望着父亲,有些难以置信。
嗜血并非天生,而是从某一天开始,炀灿的身体悄悄发生着变化:面目惨白,双眼血红,指甲疯长,嗜血,尤其是对鲜血,有着近乎变态的渴望。
人们说:这是恶鬼附体。
而父亲却只是认为他生病了,带他求医问药,不肯放弃。
因这份坚持,妻离友散,踽踽独行。然而求医问药无果,天长日久,岁月蹉跎,在希望与失望的不断转换中,父亲终于动摇了。
然而,父亲还是决定给炀灿一个机会,一个克服本性的机会。
“吃吧!”父亲手中的尖刀又紧握了一点,不再颤抖。
炀灿转过头,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一碗新鲜的鸡血,流露出一种近乎疯狂的渴望。
多年来,父亲一直严格禁止炀灿饮血,每次发现他对鲜血表现出一丝渴望,都会用棍棒痛打他。然而,骨子里的本性难以改变,当鲜血摆在面前,原始的欲望便会疯狂滋长,无法遏制。
“吃吧!”
父亲的声音像是恶魔的低语,引诱着一个悲惨的灵魂。而手中的尖刀,随时都会变成真正的屠刀落下。
炀灿的双手突然落在桌子上,指甲扣动桌面,发出“滋滋”的瘆人声响,仿佛在做着某种艰难的斗争。
忽的,炀灿的头一撇,端起那一碗真正的鸡汤,咕咚咕咚灌入腹中。
父亲看到,拿刀的手略微放松了一些,眼中充满希望:他做到了,他做到了。
然而就在此刻,村民的叫门声传来:“恶鬼附体,若不除之,必将为祸世间!”
父亲向紧闭的房门走去,他想将儿子刚才的举动告诉村民们,想劝阻他们的行为。
可当父亲刚刚走到门前时,那破旧的大门却被愤怒的村民撞开了,门板脱落,重重地砸倒父亲,而手中紧握的尖刀,竟阴差阳错地插入父亲的肚腹之中。
鲜血在流淌。
望着眼前的一幕,愤怒的村民怔了一怔。
然而下一刻,他们听到炀灿疯狂的嘶吼,然后就见那个面白如纸的恶鬼附体之人猛扑上去,扑倒了冲在最前头的那个村民,用那奇长的尖锐指甲在他身上胡乱地抓挠着。
这恐怖的一幕,让围观者心惊肉跳,不敢阻拦。
村民的伤口不断淌出鲜血,强烈的血腥味不断刺激着炀灿。
炀灿再也按耐不住,张开嘴巴,向村民的脖子猛咬了过去。
“灿儿,不要。”父亲在生命的尽头,竭尽全力爆发出最后的呐喊:“不要,伤人。”
炀灿克服着吸血的本能,停了下来。
他拖着父亲的尸体离开了这里,围堵的村民被炀灿的模样和行为所恫吓,心生畏惧,未敢阻拦。
白如妖鬼,嗜血魔煞。
炀灿,此后被称为血蝠炀灿。
既然无法融入,那么,就让别人恐惧。
【狐媚子】
人们常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胡媚儿从小便在戏班子长大,跟着班主走南闯北,她觉得,戏子反而是最讲义气的。否则,势单力薄的他们,又如何在江湖上立足。
这一天,唱的是《西厢记》,胡媚儿演的是崔莺莺。
胡媚儿的眼睛配合着唱词,眉目间传递着纯情,把这个情窦初开的大小姐演的惟妙惟肖。其实,她哪里是在演戏,她的目光时不时望向台下的秀才,那是她的“张生”。
一曲唱罢,胡媚儿去后台卸妆,在镜子的反光里,她又看见了她的“张生”,就静静站在她的身后。
胡媚儿赶紧起身,刚想问一声好,两腮已经羞的通红了。
“媚儿妹妹唱的真好。”她的“张生”,秀才刘晋元夸赞道。
她更加害羞了,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她自己也不明白,明明那么喜欢他,这时他就在自己身边,自己反倒是羞得不能言语了。
她埋着头,轻声软语道:“晋元哥哥过奖了。”
这是她第一次和梦中的情郎说话,就像崔莺莺在花园与张生相遇一样,干柴和烈火总会熊熊燃烧,郎才女貌又夫复何求呢!胡媚儿很快便和刘晋元相爱了。
刘晋元赶考的那一天,胡媚儿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她记得他说:“待我金榜题名,许你一生荣华。”
她说:“媚儿不要荣华富贵,媚儿只要你平安。”
媚儿送给晋元一方手帕,上面绣着:
一时一刻常思念,一颦一蹙总关怀。
一举一动入眸眼,一笑一泪记心田。
一分一秒似永远,一言一语燕呢喃。
一针一线缝衣衫,一花一草编花环。
一点一滴也挂惦,一食一饭亦萦牵。
一心一意一人恋,一身不能剖两半,一生一世一双人,只羡鸳鸯不羡仙。
是他写给她的小诗。
这一天,细雨微斜,燕子低飞,细柳折尽,刚刚送郎去,却复盼郎归。
谁也不知,这一去,便再无音讯……
那一天,严藩严大人要招状元爷做自己的乘龙快婿,请戏班子唱戏。
还是那一曲《西厢》,却让胡媚儿心碎肠断。
状元爷是谁?新郎官是谁?晋元哥哥,待你金榜题名,早将誓言忘尽,将故人抛弃。
胡媚儿觉得自己不是《西厢》里的崔莺莺,分明是《铡美案》里的秦香莲。
她不甘心。
她冲下戏台,拽着新郎官的胳膊,问道:“晋元哥哥,你不要媚儿了吗?”
新郎官一把将她推开,呵斥道:“非礼勿动,休得无礼。”
他不认得自己吗?不,她看着他的眼睛,分明在拼命躲闪着什么。
她最终被严家的家仆拖走了,关在一间小黑屋子里。
外面,婚礼进行着;里面,胡媚儿的眼睛在流泪,心在滴血。
洞房花烛夜,喝的醉醺醺的严家大公子严仕龙摸进胡媚儿所在的屋子,将她压在身下。
她反抗,严仕龙便唤了几个家仆来帮忙按住她。
他一边扒着她的衣服,一边说着他的妹夫,也就是刘晋元。从严仕龙的口中,胡媚儿知道,她的晋元哥哥之所以能考上状元的条件,便是做严家的女婿。
严仕龙走后,几个家仆也没有放过她。她渐渐不再反抗,眼睛呆呆地盯着天花板,默默流着眼泪。
那一天,天地失色,百花凋零,美人垂泪。
第二天,严家也没有放过她,只因为在婚礼上多说了一句话,她被严家大小姐卖进青楼。而刘晋元,自始至终也没敢看她一眼。
如果说哀莫大于心死,那大概就是现在的她了。
那一晚之后,她开始自暴自弃,接最脏的活儿。青楼的姐妹们可怜她,劝解她,她不听。在这里,她学会了跟穷人谈钱,跟富人谈感情的道理。
她见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有些白天还和情人山盟海誓,晚上便躺倒在她的胸怀;有些跟她数落自己妻子的种种不是;最可笑的是那些让自己从良的,嫖客劝婊子从良?……那些虚伪的,惺惺作态的,男人。她不再相信,而且很讨厌,所有的男人,伪君子或真小人。
终于有一天,戏班的班主凑够了钱,将她赎了出来。
她很感激,但她还回的了头吗?
她没有回戏班,从此以后,她的身体是武器,她的男人是工具。
她柔情时,便想着对晋元哥哥的爱;她绝情时,便念着晋元哥哥的恨。
爱是真的,恨是真的,眼中的天真柔情是真的,匕首出鞘后的冷酷无情也是真的。那些前一秒还在她身上销魂,后一秒死在她刀下的男人会在死前以为她的一切都是假的,其实那一切都是真的。
胡媚儿这个人是真的。
然后她死了,被划破了脸,被刺穿了喉咙,她解脱了。刘晋元不知道,他什么也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会关心。
这是她的悲哀。
其实也是他的。
这是全人类爱情最大的不平等,一个人可以将另一个人伤的如此之深,而又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人遇到的坏人和坏事也能够让她对整个世界都变得失望,为什么他不是“张生”,而是“陈世美”?《西厢记》和《铡美案》又上演怎样一出悲喜剧呢?
人云亦云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我无话可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