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母想的挺好,丝毫没考虑过会被拒绝的可能。
张磊虽然职位不高,但为人老实憨厚,看着就好拿捏。秦秀秀一嫁过去,就能管家,也不怕被公婆为难。
秦秀秀显然也是一样的想法,倨傲的点了点头,一脸自信,“那是当然,我能看上他一个泥腿子,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那就好,你可得抓紧时间,不能再耽误下去了。”秦母松了口气,打算找个时间去敲打张磊两句。
“知道了,明天我再去找他一次,相信过不了两天,他就得上门来提亲了。”秦秀秀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军官夫人的梦彻底破碎,秦秀秀一张脸拉的老长。
自打来了家属院之后,她是一点也不想回村里了。
可惜张磊的级别不够,还不能让她随军。
要是她能有一份工作就好了,这样就能名正言顺的留在这儿。
可惜工作不能那么好找的,就连她在村里的记分员工作,也是花了钱卖了她哥的人情才得到的。
更别提在镇上找一份活儿少,工资又高的工作了。
听到秦秀秀的喃喃自语,秦母的脸色发生了变化,随即笑出了声。
眼下不正好有一份现成的工作嘛。
“秀秀,妈有办法让你留在这里。”
秦母一句话顿时让秦秀秀提起了精神,她的眼睛亮得惊人,脸上带着急切,“妈,你快说有什么办法,我实在是不想回村里了。”
记分员的工作虽然不错,但挣不了几个钱,偶尔还得下地干活,都把她晒黑了。
而且听大哥说,上头政策已经在慢慢改变了。
她这个记分员的工作,怕是做不了多久。
秦母笑容古怪,微微俯身凑近秦秀秀的耳朵,嘴唇动了动,将今天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她。
“这是真的吗?还是在歌剧院工作,一个月二十五块钱!”
秦秀秀震惊的捂住了嘴巴,随后又是嫉妒,怎么什么好事都让沈淮初碰上了。
她从前只在村里那些知青的口中听到过歌剧院的存在,据说是城里才有的地方。
要是能在歌剧院里头工作,不仅体面还能挣钱,说出去多风光啊。
秦秀秀激动了脸都红了,但下一秒,她又熄了火,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工作是不错,可沈淮初不是都答应把工作给那个王嫂子了嘛,哪里还有我什么事。”
秦母恨铁不成钢的伸手戳了戳秦秀秀的脑袋,“你傻啊,王嫂子不是还没去歌剧院入职嘛,咱们还有机会。”
秦秀秀揉了揉被戳红的额头,挺有自知之明的说道:“妈,就我们跟沈淮初的关系,她不可能会帮我的。”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当初沈淮初磕坏脑袋变傻,他们秦家可是毫不留情的悔了婚,转头就娶了沈淮初的堂姐,让她成了整个红星大队的笑话。
秦母嗤笑出声,并没有把秦秀秀的话放在心上,“咋不可能,咱们两家好歹也有过婚约,我之前可是拿她当儿媳妇疼的。
有这个情分在,也不是不能让她改口。”
之前她虽然嫌弃沈淮初容貌过盛,又有一堆吸血虫娘家人,但对她还是满意的。
毕竟是镇上的正式播音员,每个月的工资不少,性子也温和,她也乐得当一个好婆婆。
只可惜造化弄人,沈淮初和他们秦家终究是没有缘分。
从前沈淮初对她多有尊敬,她要是开这个口,沈淮初不会不卖她的面子。
秦母满脸自信,还以为现在的沈淮初跟之前一样好说话。
“走吧,咱们带上东西,去一趟陆家。”
*
沈淮初婉拒了王嫂子的热情招待,拿了满满一大碗红烧肉回了家。
正巧,陆云琛也从食堂打完饭回来了。
他一手拎着餐盒,一手抱着小宝,手臂上的肌肉鼓胀,毫不费力。
“你们两个,快去洗手吃饭了。”沈淮初温柔的笑笑,接过餐盒把饭菜摆好,这才招呼父子俩人过去。
“淮初,过两天我要出一个任务,归期不定。我不在这段时间,你有什么事就找江川,他会帮你的。”
陆云琛的脸色有些凝重,虽然极力掩盖,但沈淮初还是察觉出了一丝不对劲。
但部队的任务都属于机密,不是她能知道的。
沈淮初点点头,微凉的指腹轻轻碰上陆云琛眉心的褶皱,“我知道了,你放心吧,再皱眉就真成老头子了。”
被这么一顿插科打诨,陆云琛的脸色缓和了不少,眼神中取而代之的是怕被媳妇嫌弃的紧张。
“就算成了老头子,你也不能不要我。”
他还记得沈淮初说过的话,喉结不自觉的滚动了两下,生怕被自个娇娇软软的媳妇抛弃了。
沈淮初心里好笑,但脸上却佯装思考状,微微摇了摇头,“那可说不准。”
陆云琛眼神宠溺,听出了沈淮初话中的笑意,心里的大石头落地,“那我争取慢点变老,不给你不要我的机会。”
见陆云琛神色认真,沈淮初捂住轻笑,没想到他还把这话当真了。
“就算你变成老头子了,我也依旧喜欢你。”
似是第一次说出这么直接露骨的话,沈淮初脸上有一瞬间的滚烫。
随后,她清了清嗓子,抬手给小宝夹了一筷子红烧肉,“王婶子知道你喜欢吃红烧肉,特意让妈妈带回家,好吃吗?”
小宝点点头,没察觉到沈淮初此刻的不自然,语气认真,“好吃,石头没有骗我,妈妈也吃。”
他依样画葫芦的给沈淮初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放进碗里,妈妈太瘦了,要多吃点肉。
“好。”沈淮初笑弯了眼,脸上的温度稍褪,但还能感觉到对面投来的炙热目光。
良久,陆云琛收回目光,眼帘垂下,低沉的笑声自喉咙口发出,“我也一样。”
会一直喜欢你,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