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百家散文(33)
10、《韩非子》
韩非的主要着作:
3)《和氏》—2
注释:
1、和氏:卞和。 玉璞:璞玉,玉在石中未经理治的叫璞。
2、厉王:《史记?楚世家》无厉王,或疑厉王即蚡冒。《新序?杂事》作“厉王、武王、共王”。
3、玉人:治玉的人。 相:省视,犹言“鉴定”。
4、诳:欺骗。 刖:断足的刑罚。
5、薨(hong烘音):封建时代称诸侯死亡叫薨。
6、奚:怎么。
7、题:名,称。
8、理:治玉。
9、论:评定,赏识的意思。
10、其:意思和“之”字相同。
11、有道者:指法术之士。戮:同“戮” 不戮:未被杀害。
12、特:发语词,“只是”的意思。特下省“以”字,帝王之璞:比喻说法,指法术。
13、近习:左右近臣。 卖重:卖权。
14、萌:通“氓”。 浮萌:游民。
15、陈:与“阵”通。 危于战陈:这是说从军、冒上阵争战的危险。
16、倍:通“背”。
17、越:跳过,不顾。 诽:与“非”通,非议。
18、周:合。 道言:法术之言。
19、道必不论:法术必不被论定(言不见赏识)。
20、吴起:楚悼王时令尹。《史记?蔡泽列传》说:“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功已成矣,而卒枝(肢)解。”
21、封君:受封邑者的称号,如信陵君、平原君之类。
22、三世而收爵禄,据《喻老篇》:“楚邦之法,禄臣再世而收地。” 收爵禄是楚国旧法,吴起恢复了它。
23、绝:停止。 减:减少。
24、枝官:闲冗官员。
25、奉:养。 选练之士:经过选拔与训练的兵士。
26、期年:一年。
27、枝:通“肢”。 枝解:截其肢体。
28、商君:名鞅,卫人,初仕魏,继入秦,相孝公,变法图强,行之十年,乡邑大治,秦封之于商,号为商君。设告坐之道,使什户互相伺察,一家有了奸,九家共同告奸(揭发),若不告奸,十家连坐(同罪)。
29、燔诗书:烧毁儒家的《诗》、《书》等教本。
30、请:请托。 遂公家之劳:赏有功于公家的人。
31、游宦之民:指不守本业而游散求官的人。 显:荣贵。
32、八年而薨:王先慎说:《国策》:“孝公行商君法十八年而死。” 《史记》:“商君相秦十年。” 《索隐》云:“国策盖连其未作相之年说也。”案:此作八年,与史记、国策皆不合,疑“八”上夺“十”字。
33、车裂:古代的酷刑,以车拖裂人体。
34、细民:小民,即百姓。
35、贪重:贪权。
36、安乱:以乱为安
37、听:听从。 悼王、孝公之听:说楚悼王能听从吴起,秦孝公能听从商鞅。
38、蒙:冒犯。 也:句中助词。
39、“乱”:疑是“道”字之误,“道”字作“由”字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