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站着的黑影,身材高大英挺,他一动不动,挡住了方茴的去路。
方茴咽了口唾沫,说话的语气里都带了几分紧张。
“这黑灯瞎火的,什么人?劫财还是劫色?”
劫财?
——没钱!
劫色?
——那得看看对面那人长得怎么样了!
呸呸呸,方茴,你想什么呢啊!
让她想想,这个时代应该用什么防身?
炉钩子?
擀面杖?
还是烧火棍?
若眼前这个黑影要是长得丑还敢对自己不轨,方茴保证让他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当初囤物资的时候,她虽然没门路弄来什么枪啊炮的,但是各种唐刀,军刀倒是囤了不少。
出乎方茴意料,面前的黑影突然说话了。
只是那说出来的话,却让方茴有几分摸不着头脑。
“方茴?津市人吗?”
听着这熟悉的声音,分茴有些愣怔。
“温竞?是你吗?”
眼前的黑影听到方茴直呼他大名,有些意外,脑袋晃动了两下像是在点头。
可夜色太黑,方茴根本就分辨不出他动作代表的意思。
不过好在,方茴提着的心放下了。
吓死个人哩,不是坏人就好。
不过,坏人的脑门上可没写着“坏人”俩字,这人悄悄找上自己,莫非有什么“企图”?
话说,本姑娘好像长得还挺好看的,这人不会是对自己一见钟情了吧?
方茴:自恋的最高程度是什么?
——那就是自己都信了!!
没有得到方茴的回答,温竞又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问题。
“津市人吗?”
“我是津市人,你怎么知道的?”
温竞这人,给方茴的感觉极其古怪,像是对自己十分了解一样。
可方茴十分肯定,自己确确实实不认识这人。
无论是原来方茴的记忆里,还是在这本书里,好像都没出现过这个人。
见对面的人一直不说话,方茴心里更是好奇。
“再不说我就走了。”
若是被村里人发现,自己和一个男人黑灯瞎火在一起,就是没事都有事了,怕是自己有十张嘴都说不清。
虽然方茴自己不在意,但这个时代,对女人的名声还是很严苛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村里原来有一个大姑娘落了水,被一个二流子给救了,名声便臭了。
后来只能嫁给了那个二流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惨。
对面那人似乎也十分迷茫,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话语来解释。
沉默了两秒之后,清雅的嗓音响起,没来由的就让人觉得十分信任安稳。
“我和你大哥方立青是战友,听他提到过你。
方茴同志,给你一句忠告,最近这些日子,凡事都多加小心,提防身边人。尤其不要流连在有水的地方。
言尽于此,再见!”
温竞莫名其妙的来,说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话,最后又莫名其妙的走了。
徒留方茴一个人站在原地,不明白这姓温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看来,不是对自己一见钟情了!
那就是个莫名其妙的人!
————
此时的知青点里,一片寂静,只偶尔能听到从旁边屋子里传出来说话声。
只言片语的,却听不真切。
方茴进了院子,顺手将院门关上,朝着她和向丽华的屋子走去。
屋里青幽幽的一盏小灯还亮着,想必是向丽华在特意等她。
看见方茴终于回来了,向丽华脸上的担忧才消去。
“哎呦!我们方大知青总算回来了!”
方茴睨了她一眼,脸上笑意渐起,她知道向丽华这是在关心自己,心里也是暖暖的。
“今日是我的不是,回来晚了,让我们向大知青久等了,还请原谅则个!”
方茴微微屈膝,摆足了戏腔的架势,活脱脱戏精本精上身。
向丽华“嘘”了一声,示意方茴小声一点。
“要是被孙丽丽她们听见,又得打咱们小报告,说咱们搞封建社会那一套了。”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然后就笑闹成一团。
“快和我说说,老支书家做什么好吃的招待你了?
唉,某些人,那可真是让人羡慕啊,不时就会被杨家请去打打牙祭开开荤。
哪像我?整日里萝卜白菜,妥妥的日日都是减肥餐。”
方茴笑着拿开向丽华挎着自己胳膊的手,“好了好了,别打趣我了。倒是你,这是在做什么?”
此时,她们两个人住的那铺小炕上,堆满了东西。
有向丽华平日常穿的衣服裤子,甚至还有两个布袋子,里边鼓鼓囊囊,不知道装了什么,看那形状不是花生就是大枣。
靠着墙的地方,还放了一个军绿色的旅行包,上面印着一列长长的火车驶离车站的画面,还写着两个大字——海市。
向丽华神秘兮兮,眨着眼睛看向方茴。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方茴撇撇嘴,摇了摇头。
“小孩子才做选择,我是成年人,你还是一起说了得了,别打哑谜!”
“无趣的灵魂啊!”
向丽华也不再打哑谜,“我的探亲假批下来了,明天就走。”
“这么急?”
“我家远,能早点走就早点走呗。郝玉国那个势利眼,晚上那阵儿才来通知我,我也被弄得有些措手不及。”
向丽华的家在中南部的沿海小城市,离他们插队的孤家子公社大岭山生产大队,不说隔着万八千里,那也得有两千多公里呢。
她要是回家探亲,先得坐骡车到公社,再坐小客车到县里。
然后在县里换乘绿皮火车到海市,在海市再坐客车才能到她家所在的城市。
这一路上,没个五六天是到不了的。
得知向丽华要回家探亲,方茴肯定是要表示一下的。
据她所知,向丽华是家里的老大,弟弟妹妹还小,一家人全靠他父亲一个人的工资过活,日子肯定过得紧巴巴的。
她这个做大姐的,好不容易回去一趟,怎么也得带点东西意思意思。
至少这边的特产啥的,还是得带点的,就当是给孩子们添个零嘴也好。
方茴走到屋内唯一的那口木箱子旁边,打开箱子假装翻找起来。
这口木箱子已经很老旧了,是那种专门用来装衣服用的。
这还是方茴刚来大岭山大队的时候,花了两块钱从五奶奶家里买来的呢,一直被她用来装东西。
“啊,找到了。”
方茴借用木箱子的掩护,从空间里拿出两瓶蜂蜜,两袋奶糖。
好在到了这里以后,她找了机会进了空间,倒腾出来了好多能用的东西,就是平时拿出来用,别人也不会起疑。
就像那瓶蜂蜜,上边的包装纸早就被她撕了下去,拿在手里,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玻璃瓶子,和市面上那些能买到的瓶装土蜂蜜没什么区别。
“这些你拿着,算是我给弟弟妹妹们带的礼物。”
向丽华哪里肯收,两个人你来我往撕吧了好一会儿,最终向丽华实在拗不过方茴,只得收了。
“方茴,谢谢你,其实我自己也弄了些东西——”
向丽华拿起炕上的布袋子,打开袋口让方茴看。
“偷摸儿在村里买的,很划算呢。”
方茴朝她比了个大拇指,顶风作案,还在村里,妥妥的投机倒把,真牛。
这要是被人检举揭发了,还不得进去劳改一段时间啊!
“向大知青,你的胆子,可真不是一般的大!”
“放心,都是信得过的人家,他们缺钱我缺东西,我们这叫利益交换,不叫买卖!”
方茴,呃——
好吧!
话都让你一个人说了!
看着兴高采烈的向丽华,方茴心里既唏嘘又感叹。
他们这些知青,一年到头也回不了一次家。
就拿自己来说吧,虽说她家就在津市,和外省的那些知青比起来,其实不算远。
可是她来到大岭山生产大队已经两年有余了,还从没有回家探过亲呢。
原书里,方茴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头还有两个哥哥。
父母虽说都是工人阶级,却没有因为方茴是个女孩子,就重男轻女,相反却把她视作了掌中宝,宠爱有加。
原本因着她大哥的原因,家里在运作一下,方茴是能够到兵团去插队的。
可是原主却被魏建功迷了心窍,一门心思的想要和男主一起下乡。
而这两年间,方茴也不是没有机会回家探亲的,就是为了能多陪陪魏建功,却一次都没有回去过,方茴越想就越替原主不值。
好在,她现在才是‘方茴’,她要活得好好的,上对得起“花棉袄太奶”,下对得起原主的父母兄长。
至于魏建功和郑楠,还欠着原主一条命,早晚她会替原主讨个公道。
至于那些女一女二女三什么的,只要他们不来招惹自己,那大家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