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临码头。
一队商船缓缓驶来,最后停泊靠岸。
“诸神该死!你竟然让我这个老头子大老远来这里?”
孤山岭的首席铁匠唐纳·诺伊大大咧咧从船舷上跳了下来。
他鼻子又宽又扁,下巴长满黑须,没有手臂的左袖用别针系在肩头,尽管只有一只手臂,依然非常强壮,可以轻易地举起上百斤铁锤。
除了诺伊之外,随船而来的还有大批孤山岭的技术工人。
多米利克已经下令沿着君临城墙,靠近黑水河的地方建造厂房。
孤山岭的铸造场以及武器铠甲生产线,将一步步迁移到君临城,进行产业转移。
君临城位于海岸,俯瞰黑水湾,毗邻国王大道,水陆交通都很发达。
人口非常稠密,商业贸易更是位于维斯特洛之首,最是适合工业发展。
而孤山岭将转型为矿业生产地,源源不断提供煤炭与精铁矿石。
“诺伊阁下,我这可是为你着想,比起孤山岭和黑城堡,君临城才是适合你养老的地方。”
多米利克拍了拍首席铁匠的肩膀。
同时,目光转向诺伊身边的“大熊”乔拉·莫尔蒙。
“多米利克大人,愿诸神庇佑您。”
乔拉单膝点地行礼,比起首席铁匠诺伊的随意,他做足了礼节,丝毫不敢怠慢。
当初的多米利克爵士,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已经成为这片大陆最有权力的贵族之一,容不得他怠慢。
“诸神同样庇佑你,乔拉爵士,不,应该是乔拉伯爵了。”
多米利克拉着乔拉,来到自己的小姨妈达斯丁伯爵夫人面前。
达斯丁伯爵夫人穿着庄重华美的贵族长裙,棕灰色的头发在脑袋后扎成发辫盘在脑后,难得露出略显羞涩的笑容。
乔拉·莫尔蒙此次来君临,不仅是为了孤山岭的迁移,同时也是与达斯丁伯爵夫人成婚。
这也是多米利克当初对他的承诺。
婚后,乔拉将获得“伯爵”称号,同时继承荒冢屯的家堡、领地和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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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息堡。
空旷的议事大厅,一大群贵族聚集在一起。
四处烧着铁炉,炭火闪着橙红光芒,四扇高大窄窗面向东西南北四方,外面是夜晚的星空。
君临战败之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率领残军返回了拜拉席恩家族祖传的风息堡。
如今,整整两个多月过去了。
比起剧情里史坦尼斯在黑水河惨败后,麾下分崩离析、势力一落千丈的惨况。
眼下局势要好得多,风息堡和龙石岛仍在他手中,风暴地以及黑水湾附近岛屿的贵族明面上仍然效忠于他。
但实际情况就不好说了。
风暴地的贵族还好,他们三百多年来一直效忠拜拉席恩家族。
只要风息堡还在史坦尼斯手中,他们的忠诚依旧不减。
黑水湾附近的岛屿则大不一样。
“王家舰队”的覆灭,使得各个岛屿的贵族面临君临城、以及白港舰队的威胁,除了龙石岛以外,大多数贵族已经暗中向多米利克暗通款曲。
对此,史坦尼斯也无可奈何。
以佛罗伦家族为首的河湾贵族就更惨了,随着新任河湾总督的统治愈发稳固。
奥顿·马瑞魏斯公爵以乔佛里·拜拉席恩的名义宣布佛罗伦家族为叛党,已经筹集军队,威胁亮水城。
不过,佛罗伦伯爵铁了心跟史坦尼斯一路走到黑,他让自己的儿子阿勒肯·佛罗伦率领家族的残余部队返回亮水城防守,自己则继续为史坦尼斯效力。
此外,果酒厅的佛索威伯爵更是收到了女儿莱昂妮·佛索威小姐的来信。
“国王之手”多米利克·波顿已经授封她为果酒厅伯爵夫人,并要求自己立即率领家族军队返回城堡,佛索威伯爵正在犹豫作何抉择。
“史坦尼斯陛下在哪?”
“梅丽珊卓女士一直陪在陛下身边,他看起来苍老了许多。”
“据说最近陛下几乎不能入睡,他为噩梦所困扰,连学士的药也不管用。”
“只有梅丽珊卓女士有办法安抚他入眠。”
“所以他们同住在一间卧室?”
“是一起祈祷,还是用别的法子安抚他入眠?”
“你说呢?”
“哈哈……”
“你们的谈话逾越了!”
……
之所以这么多贵族聚在这里,是因为史坦尼斯要挑选一名首相。
既然已经自立为王,总得有一名“国王之手”、“御前首相”替他处理国事,不然显得他这位国王不太正经……
大厅里的一众贵族交头接耳,“洋葱骑士”戴佛斯·席渥斯站在角落。
与这些出身高贵的大贵族相比,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然而,仍然有目光注视着他。
“咳咳!戴佛斯爵士。”
佛罗伦伯爵轻咳一声,主动上前打了声招呼。
他的胸甲上刻了一条光彩夺目的红金狐狸,旁边围着一圈天青石花。
这位亮水城伯爵高大、尊严、富贵,当初头一个倒向史坦尼斯,也是头一位公开宣布弃绝旧神,改信光之王的南境诸侯。
此外,佛罗伦伯爵还是“后党”的核心人物。
所谓“后党”,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部下中皈依光之王拉赫洛信仰的那批人。
赛丽丝·佛罗伦王后率先投身光之王,“后党”因紧密团结在她的身边而得名。
同时,这些人也是红袍女巫梅丽珊卓的忠实拥护者。
与“后党”相对,那些始终坚持七神信仰的人则被称为“王党”。
“戴佛斯爵士,你觉得谁是最适合的首相人选?”
佛罗伦伯爵看似随意的问。
他显然是想戴佛斯支持自己,谁都知道“洋葱骑士”才是国王最信任的人。
“国王陛下选择谁,谁就最合适。”
戴佛斯的语气十分有礼,回答也无懈可击。
佛罗伦伯爵一口气哽住,他语气微顿,组织了一番言语:
“我在圣火中预见未来,如同梅丽珊卓女士一样。
在预见中,我看见史坦尼斯陛下最终坐上了铁王座。
不过要做到这些,陛下得让我当他的首相。
而你,将这么劝告他。”
原来如此。
戴佛斯没说什么,看不出是同意还是反对。
“王后催促他委任我,”佛罗伦伯爵继续劝说道:“就连你的里斯老朋友、海盗桑恩也这么说。
失败如灵魂中的黑蠕虫,啃蚀着陛下,我们忠心人士应该行动起来。
如果你像自己宣称的那样是个忠臣,走私者,就应该加入到我们中间。
告诉陛下,我是他唯一合适的首相。
假如你这么做,我以佛罗伦家族的名义送你三艘新船,我知道你的船在黑水河被焚毁了,嘿嘿……”
戴佛斯打量着对方的脸,有点意外自己的一句话竟然值三艘船。
诚然,亮水城的佛罗伦伯爵无疑是首相最有利的竞争者。
除此之外,还有亚赛尔·佛罗伦爵士,他是佛罗伦伯爵的弟弟、王后赛丽丝的叔叔,曾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长达十多年。
绿石堡的伊斯蒙老伯爵,他是史坦尼斯陛下的外公。
石盔城的古利安·史文伯爵,他的次子据说在君临城效力。
原本还有潮头岛的瓦列利安伯爵。
不过君临之战中,瓦列利安家族的军队损失惨重,他以保护家族领地之名返回了潮头岛,看样子是放弃史坦尼斯,准备和君临政权媾和。
佛罗伦伯爵满意离去后,他弟弟亚赛尔·佛罗伦爵士也来了。
亚赛尔爵士生了佛罗伦家着名的招风耳,耳朵和鼻孔里长出浓密的毛发,双下巴底也一簇簇的冒出毛来。
他将粗壮的手搭在戴佛斯肩膀上,靠得很近的眼睛里充满威胁:
“戴佛斯爵士,请记住我担任龙石岛代理城主已经很久,国王身边都是我的人。
未经国王准许,我也许不能伤害你,但谁也说不准你会不会意外受伤呢?
所以你觉得谁最适合当首相,明白吗?”
“明白。”戴佛斯说。
他显然想让洋葱骑士投他一票,但方式跟他哥哥大不一样。
亚赛尔爵士放开戴佛斯,狞笑道:“很好。”
绿石堡的伊斯蒙老伯爵同样跟着走过来,不过他既没有许诺好处,也没有出言威胁,只是拍了拍戴佛斯的肩膀,说了些体己贴心的话语。
这让戴佛斯心生好感。
比起佛罗伦家族的两兄弟,他显然更倾向身为“王党”的伊斯蒙伯爵。
…………
忽然,大厅中央燃起巨大的火堆。
一群衣服胸口绣上光之王焰心纹章的卫兵聚集在它周围,颂唱赞美他们的红神。
所有贵族像是收到某种信号,分立左右站好。
在红袍女巫的陪同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大步走上高台。
国王身穿灰羊毛外衣,暗红披风,系一条普通的黑皮带,上面挂着长剑和匕首,火焰形状的赤金王冠戴在头顶。
比起君临之战前,史坦尼斯仿佛老了十岁,剃短的胡须里遍布灰色毛发,而体重至少掉了两石,他从来就不胖,如今骨头在皮肤下运动,好像长矛要戳出来,甚至连王冠也显得太大。
戴佛斯有点为国王的状态担忧。
史坦尼斯高声道:
“我准备在诸位之中选出一位国王之手、御前首相。”
话音刚落,贵族们纷纷发言,支持自己私下已经达成协议的人选。
然而史坦尼斯不发一言。
等所有人安静下来。
史坦尼斯慢慢走下高台,来到站位比较靠后的戴佛斯面前。
一抹微笑掠过他的嘴唇。
“跪下,洋葱爵士。”
“陛下?”戴佛斯不明所以。
“因为咸鱼和洋葱,我让你成为骑士。我需要听取谏言,而你从来都会实言相告,因此我打算授予你‘伯爵’的称号。”
“能成为您的骑士我就已经很满足了,陛下……”
“很好,做伯爵要学会虚伪,你已经学到了这一课。现在快跪下,你的国王在命令你。”
戴佛斯跪下去。
史坦尼斯拔出长剑,把它搭在戴佛斯肩头,
那把“光明使者”早在君临城的时候就化为碎片,因此这是把精钢长剑。
“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国王说,“你是否为我忠诚的臣民,从今天直到永远?”
“是的,陛下。”
“你是否愿意发誓,终此一生为我效劳,给予我诚实的谏言和绝对的服从,保护我的权利和莪的国家,无论前途艰险,始终与我并肩作战,照顾我的子民,惩罚我的敌人?”
“我愿意,陛下。”
“那么,起来吧,戴佛斯·席渥斯,我授封你伯爵称号——”史坦尼斯高声宣布:“同时担任我的国王之手、御前首相!”
片刻间,戴佛斯惊得动弹不了。
人群顿时像炸开了锅。
贵族们脸上的表情精彩纷呈。
佛罗伦伯爵惊讶的神色,溢于言表。
“受诸神祝福”的贝勒曾令高傲的贝格莱佛伯爵给麻风病人洗烂脚丫。
此刻,佛罗伦伯爵脸上的表情大概就跟贝格莱佛当时差不多。
亚赛尔·佛罗伦爵士更是满脸不忿。
伊斯蒙老伯爵幽幽叹了一口气。
古利安·史文伯爵则露出略显轻松的表情。
“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选。”
“陛下,您不能……我不适合当首相。”戴佛斯硬着头皮道。
史坦尼斯将精钢长剑收入鞘中,伸手把戴佛斯拉起来。
“戴佛斯阁下出身低微,”佛罗伦伯爵提醒国王,“从走私者跃升上来,贵族们不会满意。”
“那就让不满意的人来找我。”
“他……戴佛斯不识读写……”亚赛尔·佛罗伦爵士替哥哥补充。
“派洛斯学士可以替他读,至于写,同样如此。”
“或许有更好的人选……某个高尚的领主……”
伊斯蒙老伯爵眉梢一垂。
史坦尼斯哼了一声:“我年迈的外祖父?你指的不会是自己吧?”
“当然,不、不是,陛下。”伊斯蒙伯爵老脸一红。
“我之所以让戴佛斯担任我的首相,要的不过是他一直都给予我的东西:诚实、忠心和效劳。”
宣布完这个劲爆的消息,史坦尼斯重新走上高台,目光扫视所有贵族:
“这两月来,有不少领主贵族弃我而去,或者向那位多米利克·波顿屈膝,剩下的保持忠诚的人失去了信心,成天喝酒赌博打发时间,像落败的狗一样舔舐伤口……但这能怪谁呢?是我率领大家走向了失败!”
“陛下,战斗会让他们再度振奋,”佛罗伦伯爵道,“他们将重新向您献上忠诚。”
“是嘛?”史坦尼斯的嘴扭曲了一下:
“我兄长劳勃有激发忠诚的天赋,甚至能在战场上赢得敌人的拥护。
在盛夏厅,他一日内三奏凯歌,生擒格兰德森伯爵和卡伏仑伯爵,带回风息堡,将他们的旗帜当作战利品挂在大厅。
卡伏仑的白鹿旗上沾了点点血渍,而格兰德森的睡狮纹章几乎被扯成两半,但他们情愿在旗帜下坐一整夜,跟劳勃喝酒欢宴,甚至陪他去打猎。
‘这些人打算把你交给伊里斯烧死,你不该把武器交到他们手中。’我曾告诫他。
劳勃听了只是哈哈大笑:我会把格兰德森和卡伏仑关进地牢,但依旧把他们当朋友。
后来,卡伏仑伯爵为劳勃战死在杨树滩,死于蓝道·塔利的碎心剑下。
格兰德森则在三叉戟河为他负伤,一年后不治身亡。
我兄长可以赢得人们的爱戴和忠诚,而我却远远做不到这一点……
但没关系,我有光之王拉赫洛的庇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