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萧泠夫夫都清理好身体,他二人才慢慢前来与萧钥二人合会。“起了?”萧钥看到姿势有些怪异的走进来萧泠,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嗯.……..”萧泠面皮薄,此时见到自家大哥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而跟在他身后的轩辕钰却仍是一副无辜天真的表情,丝毫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错事。
“过来用膳吧,我们接下来这几日便要赶路了。“林君竹瞪了为老不尊的萧钥一眼,朝萧泠挥了挥手,示意他坐到自己身边,方才他二人已经点好了菜,现在刚刚好可以开动。
“谢谢大嫂!”萧泠很是高兴有人替自己解围,乐呵呵的就走到林君竹的身边坐下。轩辕钰见状,急忙忙地像条尾巴一样贴了上来。
马车在大道上疾行了两天两夜,终于在第三日的清晨,赶到了唐水镇。
萧钥先行下车,然后用手扶着林君竹下来,后面马车上的萧泠二人也来到了两人身边。
“涂山沣说,鄢十三娘住在沂水边的一家名唤花阁的风月楼内,但在此之前,你我恐怕还得先去布庄买一身衣服……”林君竹说道。根据涂山沣给他们的消息,采莲日只有女子才可参加,而且鄂十三娘生性痛恶男子,虽然是流连风月场所之人,但从来都是以玩弄男子为先。
萧钥皱眉,要他换上女装,他心里还是膈应得慌。虽然他想看自家媳妇儿穿女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是要自己这么阳刚之气的人,换上女装.…那还能看吗?
萧泠眉头也是微微一皱,轩辕钰换上女装,那还不得到处吸引来一群狂蜂浪蝶?他四人的安全堪忧啊…..…
萧泠往身旁看了看轩辕钰的那张绝美的脸,忍不住上手扯了扯:“你说你没事张得这么张扬做什么?“轩辕钰更加无辜了,强忍着泪意,也不敢动,直到萧泠将他的脸颊捏的通红。可算是把幼时的份儿还给你了!萧泠心想,松了手在他的脸颊上又揉了揉。
“还是给他易容吧。”林君竹也看了看轩辕钰,的确是男色可倾国,他建议道。
于是,四人先到一家客栈打尖,然后林君竹带着萧泠去买女装,萧钥则替轩辕钰检查身体。先前萧泠同他说,轩辕钰的意识曾经清醒过,故而他在思考,是不是自己的血能够帮助轩辕钰恢复意识?
他抓住轩辕钰的手,将自己的内力注入他的体内,运行一周天,发现他还是内力全无,面上仍旧是痴痴傻傻的表情。萧钥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样的毒物,才能让轩辕钰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而且御医还查探不出来,唯一的可能就是,这毒不是来自大越的,看轩辕钰这双异域色彩的眼睛,恐怕是西北的戎狄.....
萧钥如此一想,顿时忧心忡忡起来。相比西南边陲已经四分五裂的凤朝女儿之国,西北戎狄少数民族更是大越的一大劲敌。萧钥在西南驻军多年,与那些已经分裂了试图侵略大越的诸侯国几番交战,才成其战神之名!而西北荒漠,亦有悍将坐镇,但西北百姓,仍是不堪其扰。
近年来,大越的西北西南都不太安生,战争向来都是残酷的,有时候一场死伤无数的战争,是为了避免另一场更大的战争。这个道理萧钥向来明白,只是要到什么时候,他大越的百姓才能真正安居乐业,再不用受到外敌的侵扰?这一刻,萧钥心里一片茫然。
“大哥,我们回来了!”萧泠的声音打破了萧钥的沉思。
“嗯。我方才替他看了看…….”萧钥话没有说完,只是摇了摇头,萧泠眼眸便暗淡下来,这几日他体内的蛊毒也在蠢蠢欲动,若是他二人都失了自保的能力,岂不是要拖自家大哥的后腿?
“先回去把衣服换上吧!”林君竹岔开了话题,萧泠也知道现在不是悲观的时候,拉过一旁异常乖巧的轩辕钰,就往自己房间走去。
“夫君,我亲自为你挑选的衣物,你定然喜欢……”林君竹走到萧钥的身边,在他耳畔轻声说道。
“比起我穿女装,我更期待娘子的!”萧钥一把揽过林君竹的腰。
“这衣物是苗岭特有的,穿法与夫君平日里见到的衣物大不相同,就让我替夫君换上吧!”林君竹边说边从包袱里拿出一件淡紫色的……肚兜。
要知道方才他和萧泠两个男人跟布庄的老板娘询问这衣物的穿法时,恨不得地上有条缝可以让他们钻!
“不过是做戏,不必穿这么全吧.….”萧钥看到那件女裙,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自然是要假戏真做,否则不如不做!”他和萧泠还买了胭脂水粉,凭着往日绝尘公子的风流行事,画眉之乐他还是略懂一二的。
萧钥:“………”虽然自家媳妇儿仍是笑意盈盈,但为何他就是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另一边,萧泠点了不安分地乱动的轩辕钰的穴道,他一想到那段轩辕钰为了求得自己的原谅,扮作侍女样子的日子,心里不禁一动。那时他尚在气头上,没有那份欣赏的心思,但现在他打量着轩辕钰这张美轮美奂的漂亮脸蛋,他忽然很期待....想看看女装的轩辕钰,尤其是现在还没有易容上的轩辕钰。
四人各有各的心思,一柱香之后,几人面面相觑,都忍不住笑了……
萧钥笑的是易容后轩辕钰那张歪鼻子塌脸还一副无知的样子。
林君竹笑的是自家夫君胸前被他硬塞的两个馒头.....
萧泠笑的是自己大哥顶着一张冷漠脸却穿的如此妖艳,一个硬汉套上女装那副格格不入的样子。
他四人都是正正经经的大男子,也玩不来胭脂水粉,现在面上皆是淡妆浓抹,却不是那么相宜..…甚至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故而四人走到大街上,回头率奇高....萧钥身着紫衣,林君竹身着绿衣,萧泠身穿黄裙,轩辕钰是一惯的红衣,四人一字排开,占了大半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