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永远不会消失。
你在白天看见它的时候,它是车水马龙,你在傍晚看见它的时候,它是灯火辉煌。
若你觉得到了深夜,只剩下一地鸡毛,那就是大错特错。
它从来都不会让人失望,只是暂时落幕了。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等你第二天睡醒了,繁华依旧还是那个繁华。
哪怕有一天,曾经那个陪你共同看过繁华的人死去了,繁华还在那里。
当然,那段刻骨铭心的回忆也在,一并融入了繁华,却再也热爱不起来了!
黑色皮卡风尘仆仆,穿破足以吞噬方向的黑夜,刮起一阵掀翻大雪的寒风,驶入了多市这片繁华落幕的安宁中。
陆寻靠着车窗,坚毅的面庞不苟言笑,相较于昨晚突然的到来,今夜他才真正靠近了这座陌生的城市,就像他曾多次在深夜靠近他所热爱的南山。
车辆继续飞驰,宽阔的马路上安安静静,路上已看不到其他车和行人。
城市中高楼耸立紧挨在一起,明明已是深夜,却还能看到灯火通明的盛景。
陆寻撑着下巴,在灯火通明中看不到一个人的影子,他用力的眨了一下眼睛,原来是折射在车窗上浮沉的光影让他想起了南山公寓楼下的嘈杂。
那是一天中他最开心的时光。
每晚六七点,道路上便是车水马龙,距此不远的是广南禅寺,从上面朝下看去,一边是拥挤的车流,一边是平淡的太南湖。
这样的情况大概要持续两个小时,陆寻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端着一杯热茶,在望向湖面水光的同时聆听汽车的鸣笛,他很喜欢在繁忙中寻找一个对立面,也只有那时候才会忽略沉重的身躯,直到杯中的热茶放凉才会叹息着进屋重新倒上一杯。
他也不知道何时爱上喝茶的,从小跟着老爷子练武时就见过对方每天都要在陈家后院摆弄茶具,那时候他喜欢的还是校门口卖两块五一罐的快乐水。
年轻人直来直去,想喝甜的就直接去喝,丝毫不考虑回甘这些滞后的事。
再到九十点钟,车马散去后,牛马才刚刚登场。
一个个小摊贩推着简易板车闻风而动,板车上搭着简易折叠的桌椅,板车内藏着半加工好的食材,刚收拾完东西起锅热油,正好碰上加完班的牛马。
牛马累了一整天,下班回家没力气下厨,正好来此吃上一份热乎乎的晚饭。
可以是一盘锅气扑鼻的炒饭,可以是一碗暖胃的粉丝汤,要是手头富裕的话,还可以在其他小摊上买点卤味、烧烤、炸串之类的,要是心情好的话,配上一瓶啤酒那就再惬意不过了。
陆寻此刻想到了小江,那个在南山打拼十年,一天要打三四份零工的男人,为的就是能把家乡的妻儿接过来。
男人能在外安心挣钱,靠的就是女人持家有道,所以像他们这种男人再苦再累,总想着有朝一日发达了,哪怕只是攒够了一套房子的钱,也要让跟着他吃过苦的女人来城里过几天舒坦日子。
即使花花世界迷人眼,大城市的女人长得高挑靓丽,比家乡朴素怯懦的妻子好看上一万倍,他们记挂的仍是后者。
有人说这样的男人死绝了,飞黄腾达后就忘了糟糠之妻。
陆寻本就不同意这种极端的言论,见过小江和那个卖炒饭的老板后就更加不同意了,都在努力的活着,都在向往明天的生活,何必一句话浇灭所有人的希望。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又何必让一件发酵过的坏事以偏概全呢。
而陈大妞则不像陆寻那般理性,打心底认为隔三差五散播极端言论的人就是见不得别人好,自己家那点破事天天拿出来嚼也就算了,还闲得蛋疼到处说三道四,而闲的蛋疼的人一般家庭情况也是乱七八糟。
这就是个循环。
再到凌晨两三点,公寓楼下逐渐安静下来,陆寻若是还没睡觉的话,大概率会坐在主卧的飘窗上,一点一点的的盯着摊贩和食客们散场,微风从湖面而来,空气里飘荡的腥辣和油脂久久不散,摸不着但是能闻到,能见证先前热火朝天的也只有道路地面上残留的黑色油斑。
陆寻喜欢盯着那些奇形怪状的油斑,每多看一眼就觉得烟火气最能让人感到美好,之后他就会在喧嚣落幕后睡去。
现在,陆寻身在多市,同样是深夜中的喧嚣后,他的心情还未平静下来。
那么一长段话一字不落的口述出来,的确是一件不那么简单的事。
女人还在哭,前方那个掌握方向盘的女人还在哭,在看到繁华中熟悉的场景时,哭的更加不能自已。
两行泪水如同清泉,眼中的世界出现五彩斑斓的光晕。
她依旧独自美丽。
只是女人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一辆黑色的皮卡,在深夜斑驳的光影中,在高楼大厦的迷宫里,随心所欲的转悠。
陆寻不想也不愿阻止这种漫无目的的奔波,在深夜路两边风景的穿梭中,他突然问道:“还记得下一句是什么?”
话音刚落,一个哭泣的女人,用着不同于他平淡舒缓的语调,撕心裂肺道:“所以,我从来不会在黑夜迷路!”
陆寻笑了,加上这一句,才是完美的一段话。
那个早逝的男人肯定想不到,在他死去后会有人这么大声的将这一段话诵读出来,那不过是他某天深夜睡不着,随笔记录在日记本扉页的一段话。
陆寻不认识他,更没见过他的照片,但对于这句话似乎做到了过目不忘。
因为他们感同身受。
都是凡尘俗世中的普通人,来这世上走一遭,经历过高峰,也有过低谷。
却还是心生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