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也正是为了获得婷婷妈的同意,我才终于有了,可以开口劝婷婷“回家”的理由。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后,并没费任何周折,婷婷便同意了我所提出的,让她先回家劝劝她的妈妈,同意其随我去宝泉岭“蹲监狱”的想法。
为了彻底封住婷婷的后路,在劝她时,我还特意用了这样一段话,作为结尾。
“反正你应该早就不怕你妈会把你抓回去了。否则的话,怎么敢一个人去公众场合,又是理发,又是逛街的,对吧?”
最初我俩选择逃离时,目的明明是为了自由。可在“逃亡”的途中才渐渐发现,从用“逃”的方式选择离开的那一刻起,“自由”二字,便永远地从我俩的世界里消失。
直至此时此刻,我也才忽然明白,对于一个心被锁住的人来说,再远的远方,也不过是另一间装满监控的“仓房”。
成人的世界好假,我也丢掉了真实,
妈妈当着婷婷的面,拨通婷婷妈的电话前,还假惺惺地问了我一句:“你可想清楚了,我真要打电话了。别到时候你又反悔,再转身领着人家孩子跑了!那可就再也别想我去管你的破事了!”
就算是“白痴”,也该明白,妈妈这句话的本意,到底是说给谁听的。
事实上,婷婷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反应时间,妈妈便已将电话接通。
“喂,你来把你姑娘接回去吧,在我家浴池呢!”
婷婷妈来时,没有任何的吵闹。
娘俩见面,平静如水。
结伴离开时,婷婷还很自然地挽起了她妈妈的胳膊。
门被关上的一瞬间,我的内心立时升起了一股深深地解脱之感。
一直以来,我总是期待着可以肩负大大的责任。特别是进入青春期以后,我更是觉得自己离功成名就,差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可当我真的有了“机会”时,却发现自己竟然弱到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搞笑的是,即便是这样,我还信誓旦旦地要给一个女人幸福。
甩开包袱后的轻松,很不道德。
但是轻松的感受,却是事实。
接连好多个晚上,我虽然还是会想念婷婷的“身体”。但对于这个人,我竟没有半分留恋。
当我重新习惯了,用“右手”替代她的存在后,难免开始后悔起,当初要劝婷婷陪我去“蹲监狱”的决定。
感动,真的不能替代爱情。
特别是对于我这样一个“贱人”来说。
当她不能继续感动我,并且开始向我索取平等的付出时,我便只是想要离开。
就算那种极端被宠的感觉,再怎样使人迷恋,也永远不会值得,付出我的自由去换!
借口说了一大串,并不能证明我是个渣男。
渣男的原因是,我又遇到了小狼。
我去宝泉岭上学一事,已成定局。
只是时间上,要等到年后。
因为距当年的寒假,仅剩半个月的时间。
一个小时的车程,虽然不远。
但去没多久便要回来,妈妈也不想折腾。
毕竟“岁尾”时分,也是她工作最忙的时刻。而且我的学业,也已不再拥有可以被“耽误”的空间。
当小狼推开网吧的门时,我正坐在网吧的“1号”机位上,恣意地欺负着“boSS”。
她一眼所见的,应该是我那张看着“boSS”尸体下的满屏“闪光”,兴奋到面容扭曲的脸。
完全沉浸在“人民币”玩家独有快乐中的我,并没能发现,她是何时站在了我的身边。
可当那个早被印在我脑海深处的熟悉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时,我还是瞬间便被拉回到了现实之中。
“玩啥呢,这么开心?”
我没有回头。但再看着电脑屏幕里的满满“收获”时,忽觉索然无味。
也是那一瞬间,我才忽然明白,一直以来我所逃避的现实,是没有小狼的现实。
同样我一直以来所沉迷的虚拟,是仍然可以拥有小狼的虚拟。
自从她“离开”以后,我便有了一个使用至今的网名:“小狼狗”。
那是另一个世界里,我唯一的名字。
在这个名字里,有“狼”,也有“狗”。
“狼”与“狗”的故事,因为这个名字的存在,才有了一个永不分开的结局。
我刚欲遮掩,却又不想“此地无银”。
我想要回答,却连呼吸都开始发抖。
好半晌,才佯装随意地开口道:“你怎么来网吧了?没去上学吗?”
“我来找你啊!而且你是不是过糊涂了?今天是周六,不上学!”
我猜到了,她是为我而来。
因为回话时,我早已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瞟过她的周遭——孤身一人,并无同伴。
记忆里的她,对电脑不感兴趣。
“网吧”,更从未成为过她的消遣之地。
倒不是她不喜欢,只是她从小家中便有,并不觉得新鲜。
所以她会来这里,只能是为了找我。
我还是问了,因为我不敢相信。
我也并没有糊涂,当然知道那天是周六。只是她的从容回答,害得我一时失语。
为不使自己太显狼狈,我强撑勇气,抬起头,与她对视。
那一眼,好似过了,一万年。
耗时一年去养成的“狂妄”,就在她这随意一瞧之下,化于无形。
害羞的不止是我。她也快速地别过头去。蹙眉颔首,微微点头。
又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再次入了我眼。
霎那间,我魂不附体。
只想随她去吧,管它什么“阴曹地府”,还是“幽冥丰都”。
去哪都好,有她就行!
我没有继续问她诸如“找我干什么”的无聊问题,只是很有默契地站起身,挪到一边,又用眼神示意她坐到我的位子上,开口道:“我发现了一个游戏,猜你一定会喜欢!”
她的反应,也像个老友般自然。没有任何假意的矜持,便乖乖地坐了下去。
微笑地看着我,关掉“传奇”,双击“劲乐团”的图标。
进入游戏界面的间隙里,我一边给她示范双手在键盘上的位置,一边开口道:“跟着音乐的节奏,在光标触碰到底线的同时,像这样按下对应的键子,就可以演奏属于你自己的音乐了!”
说罢,我便亲手为她戴上了耳机。
2004年,正是“韩流”最猛的年头。
一首高耀太的《花火》,“弹”得她目眩神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