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留下来照顾江知年,但是想到门口还有个刘式,韶华殿还有等着的颜花朝和静贵人,她不得不走。
“阿年,你弄疼我了。”应不染突然压低了声音,委屈道。
听见声音,江知年浑身一僵,像是个做错了事儿的孩子一样,连忙松开时,无措的看着应不染,声音比应不染还要委屈:“你把我的荷包扔掉了。”
应不染浅浅一笑,眸子里是她都未曾察觉到的温柔。
“那明明是我的荷包,谁说送给你了。”
她用手指拂去江知年眼尾的泪痕,继续道:“那荷包不是被你偷偷拿走了,怎么反倒怪起我来了。”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她才敢承认,自己就是那个应不染。
见江知年渐渐放松,她才叫着木松,与她一起将江知年架回寝室。
走回韶华殿时,刘式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应不染,缓缓道:“殿下与二公子.....真是比亲兄妹还要好。但男女有别,皇后难道不会....”
应不染面色一变,但旋即恢复如常。
她笑着看向刘式,道:“我与他素日只是同窗之情,今日他吃醉酒,犯糊涂罢了。”
“吃醉酒的人,胡话又怎地作数?”
刘式心思敏感,她自然没有放过应不染刹那间收敛的情绪。
“二公子似乎很是关心殿下。”刘式继续道,“今日皇后娘娘要你与我好生相处,二公子那目光便一直锁在我身上,像是审视猎物一般,当真是恐怖。”
“殿下......”
应不染一直没有说话,刘式眼见到了韶华殿殿门,也闭上了嘴巴。
两人心照不宣的端着重新温热的奶茶回到正殿,颜花朝暗叹一声,道:“怎么这么迟?”
应不染一慌,大脑飞快思索着理由。
“是我想试试,便煮的过了,九殿下不得已又重新煮了一锅。”刘式连忙解释。
闻声,颜花朝缓了脸色,叹息着抿了一口奶茶,道一句:“染儿,要不咱俩别做皂坊了,卖奶茶多好啊。”
应不染此时满脑子都是方才江知年握着她手的画面,颜花朝的话愣是没听进去一个字。
见应不染心不在焉的样子,颜花朝还以为她是累了,于是便找了个由头,喊着静贵妃走了。
两人起身,刘式自然也是不能单独留下来的,于是便随着颜花朝一同去凤仪宫辞行。
送走三人,应不染觉得殿中憋闷,于是独自一人坐在凉亭,吹着风。
凉亭旁就是宫墙,宫墙那边,就是她的爱人。
应不染心里像被猫抓挠,总是不得自在。
她大概知道刘式想问什么。
刘式想问她,她是不是喜欢江知年,或者,江知年喜不喜欢她。
无非就是这两个问题。
而应不染给出的答案,无一例外,都是喜欢。
第一个问题,无论何时,她都会毫不迟疑的承认。
第二个问题,如果是曾经,她一定会迟疑,沉默不言,但现在,她可以像回答第一个问题一样,坚定的承认。
这是江知年把她一个人扔在房顶后,慢慢才想明白。
为什么自己重生过来的第一夜,江知年会流泪。
为什么她去盛乐山,江知年会脸色骤变。
为什么他会带着那个未绣完的荷包......
应不染不傻。
她什么都知道了。
那个她自认为恨自己入骨的男人,也同她一样,爱上了自己。
上一世,她怀着愧疚跳下悬崖,选择用死亡结束自己的痛苦,成全自己,也放过江知年。
老天眷顾,给她重生的机会。
当她看见母后和应不染的那一刻,她终于知道,她和江知年这段不容世俗的爱情才是罪魁祸首。
所以这一世,应不染咬碎了牙也不愿意再跟江知年有什么牵扯。
当一切都步入正轨,她也成功护住颜花朝性命的那一刻,命运再度给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江知年喜欢她。
江知年爱她。
那份沉甸甸的爱,不比她少啊。
如果早一点知道就好了。
如果自己不这么愚钝变好了.....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母后酒活生生的在她眼前,她怎么可能再一次,看着母后去死?
如果她和江知年的关系再度被人发现,那么父皇会如何做?
母后又会如何?
应不染比谁记的都清楚。
最后的最后,她的命也留不住。
重新开局,一切都还有机会改变。
这一世,她和江知年,便再也不可能走在一起了。
不甘吗?难过吗?气愤吗?
都有的。
即使死过一次,即使一颗心粉身碎骨,她还是爱江知年。
义无反顾。
可她和江知年,已经走到尽头了。
她和江知年从刚一开始,就是两个平行线上的人,只不过是她见色起意,想要嫁他为妇,当他的心尖宠。
现在,她不过是将这个不切实际的妄想,扼杀在起点,让一切回到正轨。
应不染抬眸看向宫墙上残留下来的步梯痕迹,只不过,有些心痛罢了。
而且,跟母后她们的生命相比,没什么大不了的。
清明节转眼即逝,孟修儒也在回来的路上。
应不染和颜花朝也开始忙碌起来,借着刘式的推荐,低价租下了好几处院子做皂坊,距离还很近。
静贵人还未探查到太后的口风,因此她们所需的贝壳仍旧是走陆路,虽然耗费的时间长,总归也是平安无事的到达。
这一次,应不染在宫外停留的时间比较久,于是皇后便同她一起打掩护,说是要外出礼学。
有着皇后的帮助,应不染终于能大摇大摆的离开皇宫。
其实每日来回,也不是不行,她不过是想尽量减少和江知年见面。
第一批香皂成产出来后,应不染找到孟修儒说的那家铺子,大量供货,铺货第一日,一百多块香皂全部卖出。
等到第三批香皂卖出后,应不染和颜花朝扣留出皂坊租金,然后又留出工人月银,两人算了算,对视一眼,捺不住一声苦笑。
所有扣除后,分到手的寥寥无几。
合起来还不够买个银簪。
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工人们手速明显提升,由一个月三批变成一个月四批。
虽然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去皂化,但是两人脸上总算是露出一抹笑意。
两个人分了银子,当天下午,应不染就跑去墨宝阁给江知年买了一支毛笔。
颠了颠剩下的银子,应不染苦着脸问颜花朝又借了些银钱,她要给母后,打一套头面。
颜花朝回宫的时候,带上了应不染那只毫笔。
她盯着这只狼毫笔忍不住咂舌,怎么都想不明白,区区一支毛笔而已,竟然比一支金簪还要贵。
不过,随即她眉头皱的更深了。
应不染要她帮忙把这只毫笔送给江知年,还不让她告诉他,这只笔是谁买的。
这可愁坏了颜花朝。
总不能说是自己送的吧?
马车刚入宫门时,她听到一声熟悉的声音。
颜花朝猛地一震,低垂的唇角立刻展现笑意。
这只笔,由这个人送,再合适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