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千蝶被封野养了一个月,手上的冻疮好了个彻底,这就意味着,该杀兔阉鸡了!
什么人做适合这个活计?
当然是拿过手术刀,解刨过不知多少次的封野,封大人。
“月华,人否?”封野拿着刀子,看着她揪起耳朵,拎过来的一对未怀孕的兔兔,笑不达眼底。
“人家怕怕。”千蝶将兔子丢给他,然后飞快躲得老远,一副真的很怕见血的模样。
封野:.......
喂喂喂,认真的吗?所以当初杀他的时候,才会选择电击,这种让他十分痛苦的死法。
封野看着她,闭眼叹了口气,好的吧,自己来。
“封大人,兔毛可不可以整只整只的剥?好卖钱。”
“那你来!”封野一刀将这兔子毙命,放血,丢到一旁的木桶里。让他杀兔也就算了,怎么还有那么多要求?
“我,我不能见血。”千蝶战战兢兢地看了一眼,这血淋淋的兔兔倒在木桶里,死不瞑目的还抖了抖腿。她小心脏噗通一下,干呕了一声,靠着墙就华丽丽的缩到地上,晕过去了。
封野:.......所以,那个杀手位面,她到底是如何完成任务的。
好奇!
封野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手,算了,就这么在地上晕着吧。不就是点湿寒么,他能治。
这边两人以一种清奇的画风杀兔兔,那头文大人家里正在举办一场诗宴。
曲水流觞,京中文人墨客最好这口。
文大人炫耀似的从自己的私库里搬出一坛子梅花露酒,刚打开盖子,清冽的梅花香伴着酒气,扑鼻而来。
众人还没闻出个所以然来,文瀚将盖子盖上,在众人谴责的眼神下道:“文某不才,这坛子梅花露酒就当做彩头了。”
“好你个文供奉,居然摆了我们一道。不就是赛诗吗?来!”说话的同为翰林院的学士,张大学士,人家可和文供奉不同,实打实拿的俸禄,有实权。
有了张大学士出头,陆陆续续不少才子也加入其中,一场诗宴,因为一坛酒,推向了高潮。
最后诗宴自然是张大学士得了彩头,他也没私藏,将那坛子酒分了。
“啊,好酒啊。”张大学士是典型的的骚客,至今还没喝过如此味道的露酒,他悄咪咪的凑到文瀚身边道,“文供奉啊,我看着这酒可不是仙客居的,哪儿来的啊?”
文瀚陶醉在酒中,半眯着眼道:“文某一次去西北角采风,听到那里的街坊邻居说那儿有一位酿酒不错的姑娘。去年冬季去西北角赏梅,被我遇到了,就买下了这坛子酒。”
西北角?
张大学士也算是小街小巷走过的人了,没听说有这样一个人啊。
文瀚又抿了一口道:“您有多少年没去西北角了,人酿酒姑娘听说是近一年才搬到西北角去的,你猜猜,带她过去的人是谁?”
“是谁?”
文瀚将杯中酒喝完,夺过他面前的酒坛子又倒了一杯,颇为顽皮道:“我不告诉你。”
“你!”
张大学士是见过这人不要脸的模样的,见他抱着自己赢来的酒坛子不撒手,当下就不再追问到底是谁了。
酒都快没了,好奇有屁用啊!